
一、公司收回股份怎么办
公司收回股份即股份回购,需依法律和章程规定进行。若公司因减少注册资本、与持有本公司股份的其他公司合并、将股份用于员工持股计划或者股权激励等情形回购股份,应经股东大会决议。
若因减少公司注册资本回购,应自收购之日起十日内注销;与其他公司合并或股东因对股东大会作出的公司合并、分立决议持异议要求公司收购其股份的,应在六个月内转让或者注销;用于员工持股计划或者股权激励、将股份用于转换上市公司发行的可转换为股票的公司债券以及上市公司为维护公司价值及股东权益所必需而回购的,公司合计持有的本公司股份数不得超过本公司已发行股份总额的百分之十,并应当在三年内转让或者注销。若公司违规回购,股东可通过法律途径维护权益。
二、公司收回股份在法律上有哪些应对办法
公司收回股份即股份回购,《公司法》规定了几种合法情形及办法:
1.减少公司注册资本:需经股东大会决议,自收购之日起十日内注销。
2.与持有本公司股份的其他公司合并:股东大会决议后实施,应在六个月内转让或注销。
3.用于员工持股计划或股权激励:需经股东大会决议,收购比例不得超已发行股份总额的百分之十,三年转让或注销。
4.股东对公司合并、分立决议持异议:要求公司收购其股份的,公司应在六个月内转让或注销。
5.将股份用于转换上市公司发行的可转换为股票的公司债券、上市公司维护公司价值及股东权益:前者收购比例同员工持股等情形;后者按规定履行披露义务,所涉资金应从税后利润中支出。以上两种应在三年内转让或注销。
三、公司收回股份法律上有哪些合理途径
公司收回股份即股份回购,中国法律规定的合理途径如下:
减少公司注册资本,需经股东大会决议,自回购之日起十日内注销。
与持有本公司股份的其他公司合并,经股东大会决议后,应在六个月内转让或注销股份。
将股份用于员工持股计划或股权激励,可依照公司章程的规定或股东大会的授权,经三分之二以上董事出席的董事会会议决议,公司合计持有的本公司股份数不得超过本公司已发行股份总额的百分之十,并应当在三年内转让或者注销。
股东对股东大会作出的公司合并、分立决议持异议,要求公司收购其股份的,公司应在六个月内转让或注销。
将股份用于转换上市公司发行的可转换为股票的公司债券,或上市公司维护公司价值及股东权益所必需。后者需经三分之二以上董事出席的董事会会议决议,且公司合计持有的本公司股份数不得超过本公司已发行股份总额的百分之十,并应当在三年内转让或者注销。
当遇到公司收回股份的情况,除了关注当下公司收回股份的流程和权益问题,还需考虑后续可能产生的税务问题。公司收回股份后,股东可能涉及个人所得税等相关税务缴纳,不同的收回方式和情况对应的税务处理也有所不同。另外,若股东认为公司收回股份的行为损害了自身权益,还可以通过法律途径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如果您对公司收回股份怎么办、收回股份后的税务处理以及权益维护等问题存在疑问,不要错过获取专业解答的机会,点击网页底部的“立即咨询”按钮,专业律师将为您答疑解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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