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一、离婚走公告能离吗
离婚走公告程序有可能离。在一方下落不明时,另一方可向法院起诉离婚并申请公告送达。法院会通过公告方式向被告送达诉讼文书,经过一定期限即视为送达。
公告期满后,法院会正常审理案件。若法院认定夫妻感情确已破裂,符合法定离婚情形,会判决准予离婚。比如存在重婚、与他人同居、实施家庭暴力等情况。不过,法院对于离婚判决会很谨慎,会综合各种因素判断感情是否破裂。若无法认定感情破裂,可能不准予离婚。总之,走公告程序不必然导致离婚,关键看是否满足法定离婚条件。
二、离婚走公告程序判离的法律依据是啥
离婚走公告程序判离主要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及相关司法解释。依据《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九条,夫妻一方要求离婚,可由有关组织调解或直接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进行调解;若感情确已破裂且调解无效,应准予离婚。
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经人民法院判决不准离婚后,双方又分居满一年,一方再次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公告程序通常用于一方当事人下落不明,法院通过公告送达诉讼文书。若在公告期满后,另一方有证据证明双方感情破裂,如存在重婚、与他人同居、实施家庭暴力等法定情形,法院可据此判决准予离婚。
三、离婚公告程序判离需满足哪些法律条件
离婚公告程序判离需满足以下条件。首先,适用公告程序需一方当事人下落不明,经用直接送达、留置送达、委托送达、邮寄送达等方式无法送达诉讼文书,才能公告送达。其次,需符合判决离婚的实质条件,即夫妻感情确已破裂。依据《民法典》规定,存在重婚或与他人同居;实施家庭暴力或虐待、遗弃家庭成员;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调解无效的,应准予离婚。此外,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经人民法院判决不准离婚后,双方又分居满一年,一方再次提起离婚诉讼的,也应当准予离婚。
当我们探讨离婚走公告能离吗这个问题时,其实还有一些与之紧密相关的要点值得关注。比如,走公告离婚后财产如何分割呢,这和正常离婚财产分割在程序和判定上会有细微差别。另外,公告离婚后孩子抚养权的归属问题也较为复杂,法院会根据实际情况综合考量。如果在公告离婚的过程中,你对财产分割、抚养权判定等方面存在疑问,或者对公告离婚的具体流程还有不清晰的地方,不要让这些问题困扰自己。点击网页底部的“立即咨询”按钮,专业法律人士会为你答疑解惑,提供精准的帮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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