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这种做法有一定风险。从被起诉方角度,要求撤诉后再给钱,可能是想避免案件在司法系统留下记录,减少不利影响,同时避免后续可能的执行程序等。
然而,对于起诉方而言,撤诉意味着放弃当前通过司法程序保障权益的方式。若撤诉后被起诉方不按约定给钱,起诉方虽仍可再次起诉,但会耗费额外的时间和精力,而且再次起诉可能面临证据收集、诉讼时效等方面的问题。
若起诉方同意该方案,为保障自身权益,可与被起诉方签订书面协议,明确付款金额、时间、方式等内容,并约定违约责任。如有必要,还可要求被起诉方提供担保。总之,起诉方需谨慎权衡后再做决定。
二、被起诉方撤诉后不给钱法律上如何维权
若被起诉方撤诉后未按约定给钱,可通过以下方式维权:首先收集相关证据,如双方达成的和解协议、聊天记录、转账凭证、通话录音等,用以证明对方有付款义务及金额。证据收集齐全后,可再次向有管辖权的法院提起诉讼,请求法院判决对方履行付款义务。若胜诉后对方仍不履行,可在规定时间内(一般为两年)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法院有权查询、冻结、划拨被申请执行人的存款,查封、扣押、拍卖、变卖被申请执行人的财产等,以此保障合法权益。
三、被起诉方撤诉后拒给钱法律途径有哪些
若被起诉方撤诉后拒给钱,可采取以下法律途径:首先,可收集能证明债权债务关系存在的证据,如合同、借条、转账记录、聊天记录等。然后,向有管辖权的法院提起诉讼,一般是被告住所地或合同履行地法院。起诉时需提交起诉状及相关证据材料,起诉状应明确原被告信息、诉讼请求、事实与理由等。法院受理后会安排开庭审理。若胜诉,而对方仍不履行给钱义务,可在判决书生效后,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法院有权查询、冻结、划拨被申请执行人的存款,查封、扣押、拍卖、变卖被申请执行人的财产等,以此保障自身合法权益。
当我们探讨被起诉方要求撤诉后再给钱是否可行时,其中还存在诸多需要考量的方面。比如撤诉后被起诉方反悔不给钱,此时原告再想重新起诉就会耗费更多时间和精力,并且之前诉讼所固定的证据可能会出现变化等不利情况。而且撤诉意味着之前的诉讼程序终止,一些诉讼权益可能无法再继续主张。如果你对被起诉方要求撤诉后再给钱的相关风险评估、后续保障措施等问题心存疑问,别让困惑困扰自己。现在就点击网页底部的“立即咨询”按钮,专业法律人士会为你详细解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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