执业背景概述
王帅龙律师于2020年开启执业生涯,至今已有数年时间,拥有法学本科学历,同时担任工会调解员。他执业于浙江理论律师事务所,服务地区为绍兴,联系地址位于浙江省绍兴市柯桥区湖东路2608号促进大厦16楼。执业以来,王律师累计承办案件五百余件,其执业范围广泛,涵盖债权债务纠纷、交通事故、合同纠纷、劳动纠纷、婚姻家事、刑事辩护、行政复议与诉讼以及企业常年法律顾问服务等多个领域,能为企业客户与个人当事人提供一站式、综合性法律解决方案。他秉持“以证据为核心,以法律为依据,最大化维护当事人权益”的执业理念,为众多当事人解决了法律难题。
交通事故死亡索赔案
2023年5月18日,被告一驾驶小型普通客车与被告二驾驶的无号牌电动正三轮轻便摩托车发生碰撞,导致路边行人死亡。经交警认定,被告一负主要责任,被告二负次要责任,死者无责任。被告一车辆在保险公司A投保交强险、在保险公司B投保商业三者险。死者近亲属委托王帅龙律师提起诉讼,要求被告及保险公司赔偿各项损失864225.49元。王律师接受委托后,全面收集事故责任认定书、病历资料等关键证据,形成完整证据链。针对被告及保险公司的多重抗辩,他逐一反驳。如针对被告二“车辆属非机动车”等抗辩,结合交警结论合理界定责任;针对保险公司A“护理费标准过低”等抗辩,提交护理需求证明反驳。最终,法院采纳王律师代理意见,认定合理损失830725.49元,判决保险公司A赔偿180000元,保险公司B赔偿442907.84元,被告二赔偿189817.65元。
路面缺陷死亡索赔案
2022年12月20日,受害人驾驶电动自行车在某桥梁处侧翻死亡。交警无法查清侧翻成因,但事发桥梁与路面连接处不平整,超出养护规范标准,该路段由被告市政管理中心管理养护且未设警示标志。受害人配偶与儿子委托王帅龙律师和石XX律师起诉,要求被告赔偿各项损失。王律师与石律师全面收集道路交通事故证明等证据,证实路面缺陷存在。针对“事故成因无法查清”问题,依据《道路交通安全法》论证被告应承担侵权责任。面对被告“无法证明因果关系”等抗辩,律师强调被告过错并认可受害人一定过错,促成法院认定责任分担比例。最终,法院采纳代理意见,判决被告市政管理中心赔偿原告657479.84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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