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一、生产有毒有害产品的量刑标准是啥
生产有毒、有害食品罪指在生产、销售的食品中掺入有毒、有害的非食品原料,或销售明知掺有有毒、有害非食品原料的食品的行为。在生产的食品中掺入有毒、有害非食品原料,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对人体健康造成严重危害或有其他严重情节,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致人死亡或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依照生产、销售假药罪的规定处罚,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死刑,并处罚金或没收财产。司法实践中,认定量刑要结合危害后果、销售金额等因素综合考量。
二、生产有毒有害产品从犯量刑标准如何定
生产有毒、有害产品从犯的量刑,依据《刑法》第144条,在生产、销售的食品中掺入有毒、有害的非食品原料的,或销售明知掺有有毒、有害非食品原料食品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对人体健康造成严重危害或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致人死亡或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依照本法第141条规定处罚。
对于从犯,应当从轻、减轻处罚或者免除处罚。司法实践中,会综合考虑其在犯罪中所起作用大小、参与程度等因素。若参与程度低、作用小,从轻或减轻幅度会较大;若参与程度相对较高,从轻幅度可能较小。
三、生产有毒有害产品从犯从轻处罚条件有哪些
生产有毒、有害产品案件中,从犯从轻处罚条件如下:
从犯意表示看,若从犯是被胁迫参与犯罪,主观恶性小,可从轻。如被他人以暴力威胁参与生产。
从参与程度讲,从犯仅承担次要、辅助工作,未直接实施关键生产环节,参与时间短,可从轻。像仅负责部分简单搬运工作。
从犯罪后果看,从犯行为对造成有毒有害产品危害后果作用小,未导致严重人身伤亡或重大财产损失,可从轻。
从认罪悔罪态度看,从犯主动投案自首、如实供述罪行、积极退赃退赔、配合调查,可从轻。
依据《刑法》,在共同犯罪中起次要或辅助作用的是从犯,应从轻、减轻或免除处罚。
除了了解生产有毒有害产品的量刑标准是啥之外,还有一些相关问题值得关注。比如生产有毒有害产品被查处后,企业或个人除了面临刑事处罚,还需承担怎样的民事赔偿责任,像对消费者造成的人身伤害、财产损失等赔偿。另外,若企业因生产有毒有害产品被吊销营业执照,后续的债务处理又该遵循怎样的法律程序。如果您对生产有毒有害产品在量刑之外的其他法律问题存在疑问,或者想要更深入了解相关法律细节,别错过获取专业法律建议的机会,赶快点击网页底部的“立即咨询”按钮吧。
律师
认证律师
普法人次
最快响应
继续换一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