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根据《公司法》规定,公司合并时,合并各方的债权、债务,应当由合并后存续的公司或者新设的公司承继。若判决债务人被收购属于吸收合并,即债务人被并入收购方,那么判决确定的债务由收购方承担;若属于新设合并,即债务人与收购方合并成立新公司,债务由新成立的公司承担。
此外,收购协议中也可对债务承担进行约定,但该约定仅在收购方和债务人之间有效,不能对抗债权人。债权人仍可要求合并后的公司承担债务。合并后的公司在承担债务后,可依据收购协议向债务人追偿。
二、判决债务人被收购,债权人权益如何保障
根据《公司法》规定,公司合并时,合并各方的债权、债务,应当由合并后存续的公司或者新设的公司承继。若判决债务人被收购属于公司合并情形,债权人可要求收购方承担原债务人的债务。
若为公司收购股权等其他收购形式,要看收购协议约定及是否存在资产混同、人格混同情况。若收购方与原债务人存在资产混同、人格混同,债权人可主张收购方对债务承担连带责任;若收购协议有债务承担相关约定,债权人可依约定要求相关方担责。债权人可先与收购方协商,协商不成可凭判决书等证据起诉维权。
三、判决债务人被收购,债权人权益保障有法可循吗
判决债务人被收购,债权人权益仍有法保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等规定,法人合并的,其权利和义务由合并后的法人享有和承担。若债务人被收购属合并情形,收购方应承继原债务人债务,债权人可要求收购方履行原判决确定的义务。
若收购系资产收购,且原债务人主体资格仍在,债权人可继续向原债务人主张权益,若债务人转让主要财产致无法偿债,债权人可依《民法典》撤销其转让行为。债权人可通过协商或申请强制执行等方式保障权益,若遇收购中存在恶意逃避债务情形,可通过诉讼要求相关责任人担责。
当我们探讨判决债务人被收购后债务如何处理时,还有一些相关问题值得关注。其一,若收购方式不同,如股权收购和资产收购,债务的承担主体和处理方式可能存在差异。股权收购下,新公司可能继承原债务人的债务;资产收购时,债务承担情况需依据具体协议。其二,债务处理过程中可能涉及债权人的权益保护问题,债权人有权知晓债务的承接情况。若你对判决债务人被收购后债务处理的具体流程、不同收购方式下的债务承担细节等还有疑问,别错过获取专业解答的机会,点击网页底部的“立即咨询”按钮,专业法律人士将为你答疑解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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