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一、公证遗嘱会有效吗
公证遗嘱通常是有效的。根据《民法典》规定,公证遗嘱和其他形式遗嘱(自书、代书、打印等)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只要遗嘱符合法定的实质要件和形式要件,就会被认定有效。
实质要件方面,遗嘱人须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意思表示真实,遗嘱内容不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不违背公序良俗。形式要件上,公证遗嘱需由遗嘱人经公证机构办理,公证机构会对遗嘱人的身份、意思表示、遗嘱内容等进行严格审查。
不过,若后续遗嘱人又立有新遗嘱,且新遗嘱与公证遗嘱内容冲突,以最后的遗嘱为准。
二、公证遗嘱无效的情形有哪些呢
公证遗嘱无效情形如下:
1.遗嘱人不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遗嘱人在立遗嘱时必须精神正常,能正确表达自己意愿,无判断能力和自我保护能力、不能辨认自己行为的人所立遗嘱无效。
2.遗嘱的内容非遗嘱人真实意思表示。受欺诈、胁迫所立遗嘱,违背遗嘱人真实意愿,应认定无效。
3.遗嘱处分了遗嘱人无权处分的财产。遗嘱人只能处分自己个人合法财产,处分国家、集体或他人财产部分无效。
4.遗嘱的内容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违背公序良俗。
5.遗嘱未为缺乏劳动能力又没有生活来源的继承人保留必要的遗产份额,对应保留份额的处分无效。
6.办理公证时违反法定程序。
三、公证遗嘱无效后遗产继承该如何处理
公证遗嘱无效后,遗产继承按以下方式处理:首先看是否存在其他有效遗嘱,若有,按其他有效遗嘱继承,遗嘱继承优先于法定继承。若不存在其他有效遗嘱,则按法定继承办理。法定继承中,遗产按下列顺序继承:第一顺序为配偶、子女、父母;第二顺序为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继承开始后,由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第二顺序继承人不继承;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的,由第二顺序继承人继承。同一顺序继承人继承遗产的份额,一般应当均等,但对生活有特殊困难又缺乏劳动能力、尽了主要扶养义务或与被继承人共同生活的继承人,可适当多分;有扶养能力和条件却不尽扶养义务的,应当不分或者少分。
当探讨公证遗嘱会有效吗这个问题时,除确认遗嘱本身的有效性外,还存在一些相关要点。比如公证遗嘱生效后,可能会面临继承人或其他利害关系人提出异议的情况,此时就需要通过法律途径解决争议。同时,若遗嘱涉及房产等财产过户,需要根据公证遗嘱办理相关手续。若在继承开始后,多个继承人对公证遗嘱的执行有分歧,也可能引发后续矛盾。若你对公证遗嘱的效力判定、执行问题或相关手续办理仍有疑问,现在点击网页底部的“立即咨询”按钮,获取专业法律建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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