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一、怎样不算侵犯著作权
不侵犯著作权需做到正当行使权利,避免触及著作权人的专有权利。一是使用已发表作品符合法定许可情形,如为个人学习、研究使用,为介绍评论引用少量作品,为报道新闻不可避免再现作品等。二是获得著作权人许可并按约定方式、范围和期限使用作品,且支付报酬。三是使用处于公有领域的作品,即著作权保护期已过、著作权人放弃权利的作品。使用作品时应明确权利归属,避免使用来源不明的作品,尊重著作权人的署名权、修改权等精神权利,规范使用行为,可最大程度避免侵犯著作权。
二、合理使用作品怎样才不算侵犯著作权
依据《著作权法》,在下列情形使用作品,可认定合理使用,不算侵犯著作权:为个人学习、研究或欣赏,使用他人已发表作品;为介绍、评论作品或说明问题,在作品中适当引用;为报道新闻,不可避免地再现或引用;报纸等媒体刊登或播放其他媒体已发表的时事性文章;媒体刊登或播放在公众集会上发表的讲话;为学校课堂教学或科学研究,翻译、少量复制供教学或科研人员使用;国家机关为执行公务在合理范围内使用;图书馆等为陈列或保存版本复制本馆收藏作品;免费表演已发表作品且未获报酬、未向公众收费;对设置或陈列在室外公共场所的艺术作品进行临摹、绘画等;将已发表的汉语作品翻译成少数民族语言作品在国内出版发行;将已发表作品改成盲文出版。使用时需指明作者姓名、作品名称,且不得侵犯著作权人其他权利。
三、使用已发表作品哪些情况属合理使用不侵权
依《著作权法》,以下情形使用已发表作品属合理使用,不构成侵权:为个人学习、研究或欣赏,使用他人已发表作品;为介绍、评论作品或说明问题,在作品中适当引用;为报道新闻,在媒体中不可避免地再现或引用;媒体刊登或播放其他媒体已发表的关于政治、经济、宗教问题的时事性文章(作者声明不许的除外);媒体刊登或播放在公众集会上的讲话(作者声明不许的除外);为学校课堂教学或科学研究,翻译、少量复制供教学或科研人员使用(但不得出版发行);国家机关为执行公务在合理范围内使用;图书馆等为陈列或保存版本需要,复制本馆收藏作品;免费表演已发表作品且未获报酬、未向公众收费;对设置或陈列在室外公共场所的艺术作品进行临摹、绘画、摄影、录像;将作品改成盲文出版;以阅读障碍者能够感知的无障碍方式向其提供已发表作品。
当探讨怎样不算侵犯著作权时,除了常见的合理使用情形,还有一些情况值得关注。比如为了课堂教学或者科学研究,翻译、少量复制已经发表的作品供教学或者科研人员使用,也不算侵犯著作权,但不得出版发行。另外,国家机关为执行公务在合理范围内使用已经发表的作品也不构成侵权。不过这些情形都有严格的条件限制。如果您在实际生活中对著作权使用的界限、具体案例的判定等还有疑问,想进一步了解不算侵犯著作权的更多细节,别错过网页底部 “立即咨询” 按钮,专业法律人士将为您详细解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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