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一、生前办理房产遗嘱公证有效吗
生前办理房产遗嘱公证通常是有效的。遗嘱公证是指公证机构根据遗嘱人的申请,依法证明遗嘱人设立遗嘱行为的真实性、合法性的活动。经公证的遗嘱,具有较高的证明力。
遗嘱人只要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意思表示真实,遗嘱内容不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不违背公序良俗,且对房产有处分权,那么该遗嘱公证就是有效的。不过,遗嘱人可以撤回、变更自己所立的遗嘱。立有数份遗嘱,内容相抵触的,以最后的遗嘱为准。所以,即便办理了遗嘱公证,之后又立新遗嘱且内容与之冲突,可能会影响公证遗嘱效力。
生前未公证的房产遗嘱一般有法律效力。根据《民法典》,遗嘱的形式有自书遗嘱、代书遗嘱、打印遗嘱、录音录像遗嘱、口头遗嘱和公证遗嘱。只要遗嘱符合相应形式要件和实质要件,未公证也有效。
自书遗嘱需由遗嘱人亲笔书写、签名并注明年月日;代书遗嘱应当有两个以上见证人在场见证,由其中一人代书,并由遗嘱人、代书人和其他见证人签名,注明年、月、日等。
但若遗嘱存在形式不合法,如自书遗嘱未签名,或意思表示不真实、受欺诈胁迫所立等情形,则可能被认定无效。
三、未公证的代书房产遗嘱是否具有法律效力
未公证的代书房产遗嘱一般具有法律效力。根据《民法典》规定,代书遗嘱应当有两个以上见证人在场见证,由其中一人代书,并由遗嘱人、代书人和其他见证人签名,注明年、月、日。只要符合上述形式要件,即便未公证也有效。
需注意,见证人应符合法定条件,无行为能力人、限制行为能力人,继承人、受遗赠人,与继承人、受遗赠人有利害关系的人不能作为见证人。若遗嘱不符合法定形式,或存在欺诈、胁迫等情形致使遗嘱非遗嘱人真实意思表示,则该遗嘱可能无效。
在了解生前办理房产遗嘱公证有效吗之后,我们还可以关注与之相关的问题。比如房产遗嘱公证后能否变更,如果立遗嘱人在公证后又有新的想法,是可以通过再次公证等合法方式变更遗嘱的。另外,若有多份房产遗嘱存在,公证遗嘱的效力在以往是优先的,但《民法典》实施后,以最后一份合法有效的遗嘱为准。如果您对生前办理房产遗嘱公证的更多细节,像公证流程、费用,或者上述拓展问题还有疑问,别错过获取精准解答的机会。点击网页底部的“立即咨询”按钮,专业法律人士将为您答疑解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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