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一、如何进行偷窃未遂案件的认定
认定偷窃未遂案件,需结合主客观要件判断。主观上,行为人要有非法占有公私财物的故意。客观方面,实施了秘密窃取行为,但因行为人意志以外的原因未得逞。
判断是否“着手”实施盗窃很关键,当行为人开始对财物的控制、转移产生实质性影响时,可认定着手。如潜入室内开始翻找财物、在公交车上伸手去掏他人口袋等。
而“未得逞”指未取得对财物的实际控制。比如,小偷在商场偷东西还没出店门就被保安抓住,财物仍在商场控制范围内,属未得逞。
在司法实践中,要综合考虑行为人的行为方式、现场环境、财物性质等因素认定偷窃未遂案件。
二、偷窃未遂案件认定的证据标准是什么
偷窃未遂指已着手实施盗窃,因意志外原因未得逞。其证据标准如下:
一是证明犯罪嫌疑人有盗窃主观故意的证据,如犯罪嫌疑人的供述、证人关于嫌疑人有盗窃意图的证言等。
二是证明其着手实施盗窃行为的证据,比如监控录像显示嫌疑人实施撬锁、伸手掏取财物等动作;现场留下的指纹、脚印等痕迹物证。
三是证明因意志外原因未得逞的证据,例如有人突然出现导致嫌疑人停止盗窃,相关证人证言可作证据。证据需具备合法性、真实性、关联性,形成完整证据链排除合理怀疑,才能认定偷窃未遂。
三、偷窃未遂案件证据不足时如何认定
偷窃未遂案件证据不足时,遵循“疑罪从无”原则。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公安机关侦查终结后,证据不足不符合起诉条件的,应当撤销案件;检察机关审查起诉阶段,对于二次补充侦查的案件,证据不足不符合起诉条件的,应作出不起诉决定。若已提起公诉,庭审中证据不足,不能认定被告人有罪的,法院应作出证据不足、指控的犯罪不能成立的无罪判决。被害人若有证据证明该案件,可自行向法院起诉,若证据不足,法院应说服其撤诉或裁定驳回。
当我们探讨如何进行偷窃未遂案件的认定时,其实还有一些相关要点值得关注。比如,认定偷窃未遂后,其量刑标准与既遂有很大不同。一般来说,对于未遂犯,可以比照既遂犯从轻或者减轻处罚。另外,在司法实践中,偷窃未遂案件中的证据收集至关重要,它不仅包括现场的监控视频、证人证言,还可能涉及犯罪嫌疑人的作案工具等。如果你在面对偷窃未遂案件时,对于量刑的具体尺度、证据收集的方法等问题仍存在疑问,别再苦恼,点击网页底部的“立即咨询”按钮,专业法律人士会为你答疑解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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