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一、什么钱属于夫妻共同债务
夫妻共同债务指夫妻双方共同签名,或夫妻一方事后追认等共同意思表示所负的债务。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也属于共同债务。比如家庭日常衣食住行开销、子女教育费用、老人赡养费用等产生的债务。
另外,夫妻一方以个人名义超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债权人能够证明该债务用于夫妻共同生活、共同生产经营或者基于夫妻双方共同意思表示的,也认定为夫妻共同债务,像夫妻共同投资经营企业所借的款项。反之,若一方未经对方同意擅自资助与其没有抚养义务的亲朋所负的债务等,则不属于共同债务。
二、夫妻共同债务怎么认定
认定夫妻共同债务,依据《民法典》及相关司法解释,主要有以下标准。一是共债共签,夫妻双方共同签名或一方事后追认等共同意思表示所负债务属共同债务。二是家庭日常生活需要,一方为家庭日常生活所需以个人名义负债,属共同债务,如日常衣食住行、医疗教育费用等。三是债权人能证明债务用于夫妻共同生活、共同生产经营或基于夫妻共同意思表示的,也认定为共同债务,比如夫妻共同经营生意所负债务。但一方以个人名义超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债务,一般不算共同债务,除非债权人能证明符合上述条件。
三、夫妻共同债务举证责任谁承担
夫妻共同债务举证责任承担规则如下:债权人就一方婚前所负个人债务向债务人的配偶主张权利的,债权人需举证该债务用于婚后家庭共同生活。
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债权人就夫妻一方以个人名义所负债务主张权利,一般按夫妻共同债务处理,但夫妻一方能举证债权人与债务人明确约定为个人债务,或能证明属于《民法典》规定的“夫妻对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财产约定归各自所有,夫或妻一方对外所负债务,相对人知道该约定”情形的除外。
夫妻一方与第三人串通虚构债务,或一方在从事赌博、吸毒等违法犯罪活动中所负债务,另一方不承担举证责任,该债务不属夫妻共同债务。
在探讨什么钱属于夫妻共同债务时,除了明确债务的界定,还有一些相关问题值得关注。比如夫妻共同债务的清偿顺序是怎样的,当夫妻共同财产不足以清偿债务时,双方应如何承担剩余部分。另外,在离婚时,对于已认定的夫妻共同债务,双方能否通过协议来重新划分偿还责任,这种协议又对债权人有怎样的效力。这些都是和夫妻共同债务紧密相关的问题。如果您对夫妻共同债务的清偿、协议划分等问题还有疑问,别错过获得专业解答的机会,点击网页底部的“立即咨询”按钮,我们为您详细解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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