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根据我国法律规定,离婚时主张精神损失费需符合特定情形。一般而言,若一方存在重婚、与他人同居、实施家庭暴力、虐待遗弃家庭成员等重大过错,导致离婚,无过错方有权请求损害赔偿,其中可包含精神损害赔偿。
例如,一方长期对另一方进行打骂等家庭暴力行为,致使婚姻关系破裂,那么在离婚时,遭受暴力的一方可要求对方给予精神损失费。但如果不存在上述法定过错情形,单纯以感情不和等理由离婚,通常难以主张精神损失费。具体能否获得支持,需结合案件实际情况,由法院依据相关证据和法律规定进行判定。
二、离婚之后需给孩子多少抚养费
离婚后抚养费数额,可根据子女实际需要、父母双方负担能力和当地实际生活水平确定。
有固定收入的,抚养费一般可按其月总收入的20%-30%的比例给付。负担两个以上子女抚养费的,比例可适当提高,但一般不得超过月总收入的50%。无固定收入的,抚养费数额可依据当年总收入或同行业平均收入,参照上述比例确定。
若有特殊情况,可适当提高或降低上述比例。抚养费应定期给付,有条件的可一次性给付。父母一方无经济收入或者下落不明的,可以用其财物折抵抚养费。双方也可协商确定抚养费数额,协商不成的,由法院判决。
三、离婚之后需支付的抚养费是多少
离婚后抚养费数额需综合多因素确定。根据《民法典》及相关司法解释,有固定收入的,抚养费一般可按其月总收入的20%-30%的比例给付。负担两个以上子女抚养费的,比例可适当提高,但一般不得超过月总收入的50%。
无固定收入的,抚养费数额可依据当年总收入或同行业平均收入,参照上述比例确定。若有特殊情况,可适当提高或降低上述比例。
此外,法院还会考虑子女的实际需要、父母双方的负担能力和当地的实际生活水平等。抚养费应定期给付,有条件的可一次性给付。若一方无经济收入或下落不明,可用其财物折抵抚养费。
在探讨离婚之后需不需要给对方精神损失费时,除了这个核心问题,与之紧密相关的还有精神损失费的数额确定。在实际案例中,精神损失费的数额并非随意而定,它会综合考虑过错方的过错程度、造成的精神损害后果、双方的经济状况等因素。另外,主张精神损失费需要有充分的证据,比如对方存在重婚、与他人同居、实施家庭暴力等法定过错行为的证据。若你对离婚精神损失费的判定、数额确定、证据收集等方面还有疑问,不要错过获取专业解答的机会,点击网页底部的“立即咨询”按钮,专业法律人士会为你答疑解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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