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债务抵押担保的处理,需区分不同阶段。设立时,抵押人和抵押权人应订立书面抵押合同,抵押物若为不动产等,还需办理抵押登记,抵押权自登记时设立;动产抵押的,抵押权自抵押合同生效时设立。
债务履行期届满,债务人履行债务的,抵押权人应返还抵押物。若债务人未履行,抵押权人可与抵押人协议以抵押物折价或以拍卖、变卖该抵押物所得价款受偿;协议不成的,抵押权人可请求人民法院拍卖、变卖抵押财产。抵押物折价或拍卖、变卖后,其价款超过债权数额的部分归抵押人所有,不足部分由债务人清偿。
二、抵押担保债务如何实现
抵押担保债务实现需依法律规定进行。若债务人不履行到期债务或发生当事人约定的实现抵押权情形,抵押权人可与抵押人协议以抵押财产折价或以拍卖、变卖该抵押财产所得价款优先受偿。协议损害其他债权人利益的,其他债权人可在知道或应当知道撤销事由之日起一年内请求法院撤销该协议。
若协议不成,抵押权人可请求法院拍卖、变卖抵押财产。抵押财产折价或变卖的,应参照市场价格。此外,建设用地使用权抵押后,新增建筑物不属于抵押财产,但实现抵押权时,应将该土地上新增建筑物与建设用地使用权一并处分,新增建筑物所得价款,抵押权人无权优先受偿。
三、抵押担保债务实现有哪些方式
抵押担保债务实现方式主要有三种。其一为折价,即抵押权人与抵押人协议,参照市场价格确定抵押物价值,以该价值折抵债务,使债权受偿。其二是拍卖,抵押权人可申请法院对抵押物进行公开竞价出售,就所得价款优先受偿。拍卖能使抵押物价值最大化,保障债权人利益。其三是变卖,指以一般买卖形式将抵押物出售,抵押权人就变卖所得价款优先受偿。不过,变卖应参照市场价格,以保证公平合理。无论采用哪种方式,都需遵循法定程序,保障各方合法权益。
当我们探讨债务抵押担保怎么处理时,除了常规的处理流程,还有一些相关问题值得关注。比如债务抵押担保实现后,抵押物的剩余价值归属问题,如果抵押物拍卖或变卖所得价款在清偿债务后还有剩余,一般应归抵押人所有。另外,若债务人提前清偿债务,抵押担保是否可以提前解除也是常见疑问。这些问题在实际操作中可能会带来诸多困扰。如果您在债务抵押担保处理过程中,遇到价值分配、提前解除等方面的难题,别让疑惑困扰您,点击网页底部的“立即咨询”按钮,专业法律人员会为您详细解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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