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一、补写的借条对方不认账如何处理
若补写的借条对方不认账,可按以下方式处理:首先,收集其他证据来佐证借贷关系。如转账记录,它能证明款项交付事实;聊天记录、通话录音,当中若提及借款事宜,也可作为证据。若有证人目睹借款过程,证人证言也有证明作用。然后,尝试与对方协商,通过沟通或第三方调解,促使对方承认借款事实并还款。若协商无果,可向法院提起诉讼。准备好诉状和相关证据,到有管辖权的法院立案。法院会依据双方提供的证据来认定借贷关系是否成立。若证据能形成完整证据链证明借款事实,法院会支持你的诉求,判决对方还款。若对方仍不履行判决,可申请强制执行。
二、补写的借条,能否告对方诈骗
补写借条本身一般不构成诈骗,能否告对方诈骗需视具体情况。
诈骗罪是以非法占有为目的,用虚构事实或隐瞒真相的方法,骗取数额较大公私财物的行为。若对方在借款时就有非法占有目的,如编造虚假借款用途、隐瞒无还款能力等情况,即便补写借条,也可能构成诈骗,可向公安机关报案。
但如果只是因各种原因事后补写借条,借款时无非法占有故意,双方是正常借贷关系,即便对方未还款,通常也不构成诈骗,这种情况一般应通过民事诉讼要求对方还款,可凭借借条等证据向法院起诉,主张债权。
三、补写的借条不认有效力吗
补写的借条一般是具有法律效力的。
只要补写借条是双方真实意思表示,内容不违反法律法规的强制性规定,不违背公序良俗,且借条中明确了借款金额、用途、利息、还款时间等关键要素,通常是有效的。比如双方对之前的借款事实无争议,自愿补写借条,该借条就受法律保护。
但如果一方否认补写借条的效力,主张借条是在受欺诈、胁迫等违背真实意愿的情况下所写,需提供相应证据证明。若能证明存在欺诈、胁迫等情形,根据法律规定,受损害方有权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予以撤销。一旦被撤销,借条自始无效。
当面临补写的借条对方不认账如何处理的问题时,其实还有一些相关情况需了解。若对方不认账,除了借条,转账记录、聊天记录、证人证言等也可作为证据证明借贷关系存在。若证据充分,可通过向法院申请支付令,要求对方还款;若对方仍不履行,还能向法院起诉,借助法律强制手段让对方还钱。若你在收集证据、申请支付令或起诉过程中有任何疑问,或者对后续执行等方面存在担忧,别迟疑,点击网页底部的“立即咨询”按钮,专业法律人士将为你答疑解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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