执业履历与专业背景
杨慧律师自2014年起投身律师行业,至今已积累了丰富的执业经验。她拥有南开大学法学系法律专业的学习背景,获得法学学士学位,扎实的专业知识为其法律实践奠定了坚实基础。目前,她任职于云南天外天(丽江)律师事务所,担任高级合伙人、副主任律师。同时,她还身兼玉龙县法学会法律咨询专家、玉龙县妇女联合会副主X以及丽江市医疗纠纷人民调解委员会调解员等多项职务,在法律领域展现出了多维度的专业能力和社会贡献。
执业领域与案件数量
杨慧律师的执业领域主要集中在民事和刑事领域。执业至今,累计承办案件已逾1000件,其中成功办理民事、刑事案件800余件,民事案件占比约80%。在细分领域,她在婚姻家事、合同纠纷、债权债务等方面有着丰富的实践经验。此外,她还擅长企业法律事务,包括企业规章制度建立、合同审查与起草等,能够为企业防范经营风险和用工风险。她积极拓展企业法律顾问服务,同时响应国家政策,担任政府部门法律顾问,为党政机关提供法律帮助。
典型案例:房屋买卖合同纠纷
在宋XX与康XX公司房屋买卖合同纠纷一案中,杨慧律师作为原告宋XX的委托诉讼代理人参与了诉讼。2019年5月4日,原告宋XX因购买位于玉龙县的康美健康小镇玉龙养生坊的商品房,与被告康XX公司签订了《康美之家会员权益产品购买协议》,并支付了购房全款。然而,被告迟迟未履行交付过户手续,经原告了解,被告所销售的房屋未取得商品房预售许可证,且土地使用年限与宣传不符,存在虚假宣传问题。原告多次交涉无果后,向法院提起诉讼。
被告康XX公司辩称,签订协议时虽未取得预售许可证,但已告知原告相关证件在办理中,且协议不仅是房屋认购协议,还包含会员权益的康养、医疗等服务。公司于2020年1月16日获得了项目预售许可证,而原告于2020年1月9日提起诉讼,存在时间差。公司愿意继续履行合同,虽因资金问题和国家政策影响导致项目停工,但已有意向投资商正在洽谈,项目有望继续动工。关于已付房款一倍的赔偿,公司认为不存在故意隐瞒未取得预售许可证的情况,且原告也应尽到审慎义务,不应承担高达已付房款一倍的责任。对于宣传的70年产权问题,公司称是后期与相关部门对接出现变数所致。
法院经审理认为,原、被告签订的《康美之家会员权益产品购买协议》具备商品房买卖合同的主要内容,且被告已收受购房款,应认定为商品房买卖合同。根据相关法律规定,出卖人未取得商品房预售许可证明,与买受人订立的商品房预售合同,应当认定无效,但在起诉前取得预售许可证明的,可以认定有效。本案中,被告在原告起诉后才取得预售许可证明,故该协议应认定无效。对于原告要求返还购房款的请求,法院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予以支持。关于原告要求被告支付利息及赔偿已付购房款一倍损失的请求,法院认为原告未能证明被告存在故意欺瞒行为,且原告自身在签订协议时未尽到审查义务,对于协议无效亦存在过错。因此,利息损失按照中国人民银行同期同类人民币贷款基准利率计付,从2019年5月12日计算至实际还清购房款之日。综合考虑双方过错程度及被告在起诉后不久取得预售许可证明等因素,法院判决被告赔偿原告损失100,000元。对于原告要求被告承担保全保险费和保全申请费的请求,因该费用并非本案必要支出,法院不予支持。
最终,法院判决原告宋XX与被告康XX公司于2019年5月4日签订的《康美之家会员权益产品购买协议》无效;被告于判决生效之日起三十日内返还原告购房款1,181,907元,并支付该款自2019年5月12日起至实际还清之日止的利息;被告于判决生效之日起三十日内赔偿原告经济损失100,000元;驳回原告的其他诉讼请求。
执业理念与个人特质
杨慧律师秉持“待人以诚、立世以信”的执业理念,在法律专业领域展现出扎实的知识功底,办事认真负责,凭借丰富的办案经验成功代理了近千起民、刑事纠纷案件。她性格乐观执着,积极进取,敢于面对困难与挑战,具有很强的逻辑、思维和分析能力。为人真诚,做事细心谨慎,责任心强,具备良好的团队精神,并且乐于助人。这些特质使她在法律实践中能够更好地为当事人提供优质的法律服务,维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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