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一、怎样确认遗嘱的效力
确认遗嘱效力需从多方面判断。
首先,遗嘱人须有遗嘱能力,即立遗嘱时应是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无行为能力或限制行为能力人所立遗嘱无效。
其次,遗嘱应是遗嘱人的真实意思表示。受欺诈、胁迫所立遗嘱以及伪造的遗嘱无效,遗嘱被篡改的,篡改内容无效。
再者,遗嘱内容不得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不得违背公序良俗,如处分了国家、集体或他人财产的部分无效。
然后,遗嘱形式要符合法定要求。自书遗嘱需由遗嘱人亲笔书写、签名并注明年月日;代书遗嘱应有两个以上见证人在场见证,由其中一人代书,注明年月日,并由代书人、其他见证人和遗嘱人签名等。
最后,若存在多份遗嘱,内容相抵触的,以最后的遗嘱为准。
二、确认遗嘱效力需遵循哪些法律程序
确认遗嘱效力可通过自行确认和诉讼确认两种方式。自行确认时,各继承人可先对遗嘱形式和内容进行审查。遗嘱需符合法定形式,如自书遗嘱由遗嘱人亲笔书写、签名,注明年、月、日;代书遗嘱应当有两个以上见证人在场见证等。内容上不能违反法律、行政法规强制性规定,不能剥夺缺乏劳动能力又无生活来源继承人的继承权。
若对遗嘱效力有争议,可向法院提起诉讼。由主张遗嘱有效的一方承担举证责任,提供遗嘱原件、见证人证言等证据。法院会审查遗嘱订立时遗嘱人是否具有民事行为能力、意思表示是否真实等情况,依据《民法典》等相关法律规定作出判决,以确认遗嘱是否有效。
三、确认遗嘱效力时法律对见证人有何要求
依据《民法典》,不同遗嘱类型对见证人的要求有别,但都有基本共性。首先,见证人应具完全民事行为能力,无民事行为能力、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不能作见证人。其次,继承人、受遗赠人不能作见证人,因其与遗嘱有直接利害关系,见证可能影响公正。再者,与继承人、受遗赠人有利害关系的人也不能作见证人,如债权人、债务人等。
对于代书遗嘱、打印遗嘱、录音录像遗嘱、口头遗嘱,应当有两个以上见证人在场见证。其中,代书遗嘱需由见证人之一代书,并由遗嘱人、代书人和其他见证人签名,注明年、月、日;打印遗嘱需遗嘱人和见证人在每一页签名,注明年、月、日;录音录像遗嘱需遗嘱人和见证人在录音录像中记录其姓名或者肖像,以及年、月、日;口头遗嘱是在危急情况下订立,危急情况消除后,遗嘱人能够以书面或者录音录像形式立遗嘱的,所立的口头遗嘱无效。
在探讨怎样确认遗嘱的效力时,除了确认遗嘱本身的效力外,还有一些相关问题值得关注。比如遗嘱生效后,若存在多份遗嘱,以哪份为准呢?一般而言,公证遗嘱效力优先,若有多份公证遗嘱,以最后一份为准;若没有公证遗嘱,则以最后所立的遗嘱为准。另外,遗嘱执行过程中可能会遇到各种阻碍,如继承人对遗嘱效力提出质疑等。若你在确认遗嘱效力、处理多份遗嘱关系或遗嘱执行等方面存在疑问,别让困惑困扰自己,点击网页底部的“立即咨询”按钮,专业法律人员会为你答疑解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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