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一、继承权怎样分配的
遗嘱继承优先于法定继承。若被继承人立有合法有效的遗嘱,按遗嘱指定的继承人、分配方式来继承遗产。
法定继承中,第一顺序继承人包括配偶、子女、父母;第二顺序继承人包括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继承开始后,由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第二顺序继承人不继承;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的,由第二顺序继承人继承。
同一顺序继承人继承遗产的份额,一般应当均等。但对生活有特殊困难又缺乏劳动能力的继承人,分配遗产时,应当予以照顾。对被继承人尽了主要扶养义务或者与被继承人共同生活的继承人,分配遗产时,可以多分。有扶养能力和有扶养条件的继承人,不尽扶养义务的,分配遗产时,应当不分或者少分。继承人协商同意的,也可以不均等。
二、继承权分配中胎儿是否有份额
在我国,胎儿在继承权分配上享有一定权益。根据《民法典》规定,遗产分割时,应当保留胎儿的继承份额。这是基于对胎儿民事主体权益保护,视其为具有民事权利能力,如后续胎儿娩出时为活体,则该保留份额归胎儿,由其法定代理人代为管理;若胎儿娩出时为死体,保留的份额则按照法定继承办理,即不再归胎儿所有,而是重新在继承人中分配。这样规定是为保障胎儿出生后的生存和成长的物质基础,维护胎儿合法权益,遵循公平合理的继承分配原则。
根据《民法典》,涉及遗产继承等胎儿利益保护的,胎儿视为具有民事权利能力。但胎儿娩出时为死体的,其民事权利能力自始不存在。
在遗产债务清偿中,若胎儿出生时为活体,其可继承遗产,同时应在继承遗产的实际价值范围内清偿被继承人依法应当缴纳的税款和债务。超过遗产实际价值部分,胎儿无清偿义务。若胎儿娩出时为死体,其不具有民事权利能力,无需承担遗产债务清偿责任,此前为其保留的遗产份额按法定继承办理。
我们了解了继承权怎样分配的问题后,还需明白一些相关拓展内容。比如,若继承人在继承开始后、遗产分割前死亡,其应继承的份额该如何处理,这涉及到转继承问题。另外,存在遗嘱继承人先于遗嘱人死亡的情况,此时遗嘱中该继承人的份额则会按法定继承来处理。这些不同情形都会影响到实际的继承权分配。若你对继承权分配的更多细节,如特殊情况下的分配规则、分配过程中的争端解决等还有疑问,别错过获取精准解答的机会,立即点击网页底部的“立即咨询”按钮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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