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一、保险代位求偿应由哪院管辖
保险代位求偿权诉讼的管辖,一般依据被保险人与第三者之间的法律关系确定。
若因合同纠纷提起代位求偿诉讼,由被告住所地或合同履行地人民法院管辖。《民事诉讼法》规定,合同对履行地点没有约定或约定不明确,争议标的为给付货币的,接收货币一方所在地为合同履行地;交付不动产的,不动产所在地为合同履行地;其他标的,履行义务一方所在地为合同履行地。
若是因侵权纠纷提起的代位求偿诉讼,由侵权行为地或者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侵权行为地包括侵权行为实施地、侵权结果发生地。
此外,若合同有有效的管辖协议,应按照协议约定确定管辖法院。
二、保险代位求偿的时效是多久
保险代位求偿权的诉讼时效适用被保险人对第三者请求赔偿的时效规定。
若被保险人对第三者的赔偿请求权是基于侵权行为产生,一般适用《民法典》规定的三年诉讼时效,自权利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权利受到损害以及义务人之日起计算。但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
若涉及海上保险,根据《海商法》,海上保险合同向第三人要求赔偿的请求权,时效期间为二年,自保险事故发生之日起计算。
三、保险代位求偿时效从何时起算
保险代位求偿时效起算点依适用法律而定。若适用《民法典》中一般诉讼时效规定,自保险人取得代位求偿权之日起算。保险人自向被保险人赔偿保险金之日起,在赔偿金额范围内代位行使被保险人对第三者请求赔偿的权利,此为取得代位求偿权时间。
若涉及海上保险,适用《海商法》,海上保险合同向第三人要求赔偿的请求权,时效期间为二年,自保险事故发生之日起计算。所以海上保险代位求偿时效从保险事故发生日起算。
在探讨保险代位求偿应由哪院管辖时,还存在一些与之紧密相关的问题。比如保险代位求偿的时效是多久,当超过法定时效,可能会使自身权益无法得到有效保障。另外,保险代位求偿权的行使范围也是需要关注的点,明确保险公司能够在哪些范围内进行代位求偿。保险代位求偿的法律关系复杂且涉及多方利益,若你对保险代位求偿的管辖法院确定、时效规定、行使范围等方面还有疑问,不要错过获取精准解答的机会,点击网页底部的“立即咨询”按钮,专业法律人士将为你答疑解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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