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股权质押后,质权人实现股权质权通常在债务人不履行到期债务或发生约定实现质权情形时进行。
实现方式主要有两种。一是折价,即质权人与出质人协议,将质押股权折抵债务,质权人取得股权成为股东。二是拍卖、变卖,质权人可依法拍卖或变卖质押股权,就所得价款优先受偿。拍卖需按法定程序进行,在公开市场竞价出售;变卖则是通过一般买卖方式出售股权。
质权人实现质权要遵循法定程序和要求,保障出质人及其他利害关系人合法权益。实现质权时,还需关注公司性质和章程规定,有限责任公司股权质押实现可能涉及其他股东优先购买权等问题。
二、股权质押后实现股权职权有哪些法律途径
股权质押后实现股权质权,主要有以下法律途径:
一是协议实现,出质人与质权人可以通过协商,签订协议以质押股权折价或者以拍卖、变卖该质押股权所得的价款优先受偿。该方式需双方自愿且达成一致,避免后续纠纷。
二是诉讼实现,若双方无法达成协议,质权人可以通过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来实现质权。法院根据事实和法律进行审理,作出判决后若出质人不履行,质权人可申请强制执行。拍卖、变卖股权后就所得价款优先受偿,若价款超过债权数额,超过部分归出质人所有;不足部分由债务人清偿。
三、股权质押后行使股东表决权有啥法律办法
股权质押并不必然导致股东表决权受限,股东仍可行使表决权,除非质押合同另有约定或法律有特别规定。若质押合同未作限制,股东可按《公司法》规定,依公司章程在股东会会议上行使表决权。若股东与质权人对表决权行使有争议,可先协商解决。协商不成,股东可凭证明自身股东身份及未放弃表决权的文件,如公司章程、股东名册、出资证明等,向法院起诉以确认其表决权,由法院依法裁判。若质押合同约定质权人可行使表决权,应依约履行。
在探讨股权质押之后如何去实现股权职权时,除了了解实现方式,还有一些相关要点需关注。比如股权质押实现过程中的优先受偿顺序问题,当出质人存在多个债权人时,质权人在实现股权职权时的优先程度至关重要。另外,股权价值在质押期间可能发生波动,若股权价值大幅下降,质权人该如何保障自身权益也是需要考虑的。如果你在股权质押实现股权职权的过程中,遇到优先受偿顺序不明确、股权价值变动应对等问题,或者对整个流程还有其他疑问,别错过获取专业解答的机会,点击网页底部的“立即咨询”按钮,让法律专家为你答疑解惑。
律师
认证律师
普法人次
最快响应
继续换一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