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诉案件当事人和解需满足以下条件: 首先,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真诚悔罪。这意味着其对自身犯罪行为有深刻认识,有改过自新的意愿。 其次,通过向被害人赔偿损失、赔礼道歉等方式获得被害人谅解。被害人自愿和解的,双方当事人可以和解。 再者,犯罪情节较轻。通常可能判处三年有期徒刑以下刑罚的案件,以及除渎职犯罪以外的可能判处七年有期徒刑以下刑罚的过失犯罪案件适用和解。 最后,需注意一些特定案件不适用和解,如涉嫌刑法分则第四章、第五章规定的犯罪案件,可能判处三年有期徒刑以上刑罚的;以及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在五年以内曾经故意犯罪的。满足上述条件,公诉案件当事人可达成和解。
二、公诉案件当事人和解应符合哪些条件
根据《刑事诉讼法》,公诉案件当事人和解需符合以下条件:首先,案件范围有限制,适用于因民间纠纷引起,涉嫌刑法分则第四章、第五章规定的犯罪案件,可能判处三年有期徒刑以下刑罚的;以及除渎职犯罪以外的可能判处七年有期徒刑以下刑罚的过失犯罪案件。但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在五年以内曾经故意犯罪的,不适用该程序。其次,需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真诚悔罪,通过向被害人赔偿损失、赔礼道歉等方式获得被害人谅解,被害人自愿和解。这里强调“真诚悔罪”与“被害人自愿”,若被害人受胁迫同意和解则不满足条件。达成和解后,双方当事人应制作书面和解协议。
三、公诉案件当事人和解需满足什么条件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288条及相关司法解释,公诉案件当事人和解需满足以下法定条件: 一、适用案件范围 1.民间纠纷型轻罪:因民间纠纷引起,涉嫌刑法分则第四章(侵犯公民人身权利、民主权利罪)、第五章(侵犯财产罪)规定的犯罪,可能判处3年有期徒刑以下刑罚的案件; 2.过失犯罪型案件:除渎职犯罪外,可能判处7年有期徒刑以下刑罚的过失犯罪案件(如交通肇事罪、过失致人重伤/死亡罪等)。 二、核心主观要件 1.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真诚悔罪:需通过赔偿损失、赔礼道歉、修复损害等实际行动体现悔罪态度; 2.被害人自愿和解:被害人需明确表示谅解,且和解意愿完全出于自愿(无强迫、威胁等情形); 3.双方达成合意:当事人需就和解内容(如赔偿金额、方式等)达成书面协议。 三、排除情形 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在5年内曾故意犯罪的(无论前罪是否被追究刑事责任),不得适用和解程序。 和解效力 达成和解后,检察院可依法作出不起诉决定或建议法院从宽处罚;法院可对被告人从轻、减轻甚至免除处罚。 需注意:和解协议需经司法机关审查确认自愿性、合法性后生效,并非当事人私下达成即当然有效。 以上为公诉案件和解的核心条件,均为法定强制性要求,缺一不可。
在探讨公诉案件当事人和解需满足什么条件之后,我们还需了解一些相关拓展内容。和解后是否会对被告人的量刑产生影响是很多人关心的问题,通常达成和解协议的,法院会综合考虑情况对被告人从轻处罚。另外,和解协议的履行也是关键,如果一方不履行和解协议,另一方该如何维护自身权益呢?法律上有相应的救济途径。如果你对公诉案件当事人和解的条件、量刑影响、协议履行及救济等方面还有疑问,想获取更精准专业的解答,别错过网页底部的“立即咨询”按钮,让专业法律人士为你答疑解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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