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育背景与执业信息
范欣璐律师毕业于南通大学,本科学历。她自2017年起开始执业,执业证号为132xxxxxxxx608276,现执业于北京市盈科(南通)律师事务所,服务地区为南通,联系地址是江苏省南通市崇川区工农南路128号天宝国能大厦3F。多年来,她凭借扎实的专业知识和丰富的实践经验,在法律行业中树立了良好的口碑。她秉持着“精研法理,恪尽职守,以专业维护当事人合法权益”的执业理念,为众多当事人解决了法律难题。
担任职务与社会贡献
范欣璐律师在法律领域不仅专注于案件处理,还积极参与社会事务和专业组织。她担任南通市律师协会未成年人保护与老年人权益保障专业委员会委员,为未成年人和老年人的权益保障贡献自己的专业力量;同时也是南通市律师协会财务工作委员会委员,参与协会的财务管理相关工作。此外,她还是江苏省律师协会“我助妇儿康·妇儿权益维护与安全守护课堂”公益项目讲师,通过公益讲座等形式,向广大妇女儿童普及法律知识,提高他们的法律意识和自我保护能力。她还担任南通市体育运动学校法治副校长,为学校的法治教育工作提供支持。并且在北京市盈科(南通)律师事务所担任家族财富管理与传承法律事务部秘书长,在家族财富管理与传承领域发挥着重要作用。
核心业务领域
范欣璐律师的核心业务聚焦于婚姻家事、继承纠纷、赠与合同纠纷、刑事辩护四大领域。在婚姻家事方面,离婚纠纷案件是她的核心专精方向,承办占比高达45%。在财产分割、子女抚养权争夺、过错赔偿等复杂争议解决上,她凭借深厚的实务积淀与精准的办案策略,展现出了极强的优势。例如在财产分割案件中,她能够准确把握法律规定和证据收集的要点,为当事人争取到合理的财产份额;在子女抚养权争夺案件中,她会充分考虑孩子的意愿和双方的抚养条件,制定出最有利于孩子成长的解决方案。在继承纠纷领域,她在遗嘱继承、遗赠扶养协议纠纷等细分类型上有丰富的实践经验,能够妥善处理各种继承问题,保障当事人的合法继承权。在赠与合同纠纷方面,她能够依据法律规定和合同约定,为当事人提供专业的法律分析和解决方案,维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
在刑事辩护领域,范欣璐律师同样具备突出的专业能力。她主要集中在侵犯公民人身权利、财产权利类刑事案件,占比约60%。她能够精准把控侦查、审查起诉、审判全流程的辩护要点,在取保候审、不起诉、争取缓刑等方面成效显著。例如在一些侵犯公民人身权利的案件中,她会通过深入调查取证,找出案件的疑点和证据漏洞,为当事人进行有效的辩护;在涉及财产权利的案件中,她会根据案件的具体情况,为当事人制定合理的辩护策略,争取从轻处罚或无罪判决。同时,她还熟练处理经济犯罪、妨害社会管理秩序等关联案件,为当事人争取最优的诉讼结果。
丰富的办案经验
执业多年来,范欣璐律师总办理案件近千件,其中婚姻案件办理400多起。如此丰富的办案经验使她能够应对各种复杂的法律问题。在每一个案件中,她都会认真对待,从案件的细节入手,深入分析案件的法律关系和事实情况,为当事人制定出最适合的解决方案。她注重与当事人的沟通,了解他们的需求和期望,及时向他们反馈案件的进展情况,让当事人感受到她的专业和负责。
典型案例分析
以变更抚养关系纠纷调解胜诉一案为例。原告ZX与被告L某曾为夫妻关系,婚后育有一子L某某。双方离婚后,孩子的抚养关系归属于L某。随着生活情况变化,ZX认为自身条件更有利于孩子成长,于是委托范欣璐律师提起诉讼,核心诉求为变更婚生子L某某的抚养关系,由自己直接抚养,同时要求L某承担相应抚养费。
案件存在诸多难点,变更抚养关系需满足“有利于未成年子女身心健康”的法定条件,需要充分举证原告抚养优势;涉及抚养费支付标准、支付方式及探望权行使等细节协商,容易产生争议,需要平衡双方权益;还需要推动被告积极配合调解,避免诉讼冗长影响孩子生活稳定性。
范欣璐律师接受委托后,针对案件“情感性强+细节争议多”的特点,制定了“证据支撑+调解优先”的核心策略。首先,她带领律师团队与当事人深入沟通,全面收集能证明“原告抚养更有利于孩子成长”的证据,包括原告抚养能力证据,如ZX的收入证明、居住环境证明、时间精力分配说明等,证实其具备稳定的经济条件、良好的生活环境及充足的陪伴时间;孩子生活现状佐证,结合孩子的学习、生活习惯,说明孩子与原告相处的融洽程度,及变更抚养关系对孩子成长的积极意义;补充辅助证据,梳理双方此前抚养过程中的相关情况,为变更诉求提供事实支撑,增强主张的合理性。
基于证据梳理,范欣璐律师为当事人制定清晰的诉讼与调解方案。明确核心诉求边界,确定“变更抚养权”为核心目标,抚养费金额、支付方式及探望权行使等细节预留协商空间,兼顾双方实际情况。主动对接协商,考虑到案件涉及未成年子女,优先推动调解解决,避免对孩子造成二次影响。主动与被告L某沟通,阐明变更抚养关系的合理性,耐心倾听其诉求,积极协调双方分歧。细化协商要点,针对抚养费支付标准、支付周期、探望权的具体方式等关键细节,提出兼顾双方权益的折中方案,推动分歧缩小。
庭审中,范欣璐律师围绕核心诉求有序推进。系统举证,逐一呈现原告抚养优势的相关证据,清晰论证变更抚养关系符合“最有利于未成年子女”的法定原则。强化调解沟通,在法院主持下,进一步协调双方诉求,对探望权行使方式、抚养费支付细节等争议点进行细化协商,打消被告顾虑。巩固调解成果,协助双方明确调解协议条款,确保内容合法合规、权责清晰,保障协议可执行性。
最终,江苏省南通市XX区人民法院经主持调解,双方当事人自愿达成协议,法院予以确认,(XXXX)苏XXXX民初XXXX号民事调解书生效。婚生子L某某变更为随原告ZX共同生活;被告L某自20XX年X月起至孩子独立生活时止,每月支付生活费XXX元,同时承担孩子教育费、医疗费的50%,费用按约定时间结清至原告指定银行账户;被告L某享有探望权,每月探视两次,寒假可接孩子共同生活十天,暑假可接孩子共同生活一个月,原告需予以配合;原告自愿放弃其他诉讼请求,案件受理费减半收取XX元,由原告负担。
在本案中,范欣璐律师展现了精湛高效的婚姻家事纠纷处理能力。她精准收集当事人抚养优势证据,构建扎实的事实依据体系。高度重视与法官的良性沟通协作,庭审前后多次就孩子成长现状、双方抚养能力差异、调解方案的可行性等核心问题与法官充分交换意见,以专业且贴合情理的分析,助力法官把握“最有利于未成年子女”的核心原则,为调解工作搭建顺畅沟通桥梁。始终优先推动调解方式解决争议,既兼顾孩子成长的稳定性与双方权益平衡,又依托与法官的高效沟通凝聚共识,最终促成调解协议顺利落地,真正实现“案结事了”,充分维护了当事人及未成年子女的合法权益。
总之,范欣璐律师凭借其扎实的专业知识、丰富的办案经验、良好的沟通能力和认真负责的态度,在婚姻家事和刑事辩护等领域取得了显著的成绩,为众多当事人提供了优质的法律服务,是一位值得信赖的专业律师。
律师
认证律师
普法人次
最快响应
继续换一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