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律师风采:深耕刑事辩护,成绩斐然
李忠宝律师,广西大学法学本科、西南政法大学在职研究生。他从2018年开始执业至今,已在法律行业走过多年。执业期间,累计承办案件逾500件,其中刑事辩护相关案件百余件,尤其在性侵类案件上有着约25%的占比,同时在毒品犯罪、诈骗罪、掩隐罪等类型案件中也有丰富实践经验。他不仅是云南天外天(楚雄)律师事务所主任律师、党支部书记,还担任着众多社会职务,如楚雄市调解委员会调解员、楚雄州律师协会常务理事等。他获得过诸多荣誉,2020年12月、2023年12月先后两次被楚雄州律协评为“优秀律师”等。
2019年6月3日晚,原告袁XX在XXX公园散步时,因广场排水沟地面盖板突然断裂塌陷,跌入排水沟受伤,构成十级伤残。被告云南楚雄经济开发区XXXXXX局作为公园管理方,辩称已设置警示标志并尽到管理职责,拒绝全额赔偿。这起地面施工、地下设施损害责任纠纷案件(案号:(20XX)云2XXX民初3XXX号)由李忠宝律师特别授权代理。
三、辩护过程:专业严谨,步步为营
在这起案件中,李忠宝律师展现出了卓越的专业能力。首先,他明确诉讼主体与赔偿责任,经过调查取证,确认被告社发局是公园的建设单位和管理单位,主张其对公共场所的设施安全负有直接责任。同时,针对被告试图将案件定性为一般侵权或建筑物倒塌的辩解,他主张公园沟盖板断裂导致原告受伤符合地下设施损害的法律特征,最终法院采纳其观点,将案由定为“地面施工、地下设施损害责任纠纷”。
其次,攻破被告“已尽管理职责”的抗辩是核心。李忠宝律师申请现场证人廖X、孔X出庭作证,证人证言相互印证,证明原告受伤时现场周围并未设置警示标志,警示标志是事后放置的。他还提交了原告受伤时的现场照片,结合证人证言形成完整证据链,证明事发时现场缺乏安全防护。针对被告提交的“安全巡查记录表”和“情况说明”,他指出这些证据系物业公司单方制作,且无法证明警示标志是在原告受伤前设置的,法院最终采纳其质证意见,认定被告证据不足。
最后,在赔偿金额计算上,李忠宝律师详细列举并主张了医疗费、残疾赔偿金等共计17万余元,依据司法鉴定意见书有力支持赔偿请求的合理性,还成功争取到2000元的精神抚慰金。
四、判决结果:为原告赢得近十万赔偿
法院完全采纳了李忠宝律师关于被告“未尽到管理职责”的核心代理意见,认定原告受伤系盖板断裂所致,且事发时周围没有设置警示标志。最终判决被告赔偿原告各项经济损失共计98,095.94元。这一判决结果充分体现了李忠宝律师的专业能力和对当事人负责的态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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