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案件背景引关注
在司法实践中,流窜入室盗窃案通常社会影响较大,量刑也相对较重。(20XX)川01XX刑初XX号案件便是这样一起典型案例。被告人向XX与两名彝族籍同案犯组成团伙,在2016年5月至7月期间,驾驶轿车流窜于成都市XX区、崇州市等地,实施了3起入室盗窃。公诉机关对其提出了“团伙、入室、跨区域、流窜”等加重情节指控。四川法奥律师事务所的龙成律师担任向XX的辩护人,他将如何为被告人争取有利结果,引发关注。
二、精准界定角色,争取“从犯”认定
龙成律师在辩护过程中,将焦点首先放在准确界定被告人在共同犯罪中的角色上。他指出,被告人向在共同犯罪中只负责开车,起的是辅助作用。依据《刑法》第二十七条,在共同犯罪中起次要或者辅助作用的,是从犯。龙成律师的这一核心辩护观点有理有据,最终法院完全采纳了该意见。判决书明确认定:“被告人向XX起辅助作用,是从犯,依法从轻处罚。”这一认定为被告人争取从轻量刑奠定了基础。
三、紧扣“认罪”与“谅解”,争取从宽处理
除了争取“从犯”认定,龙成律师还从“认罪”与“谅解”方面入手。他提出向归案后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且已得到被害人徐XX的谅解。为了落实这一情节,龙成律师协助被告人亲属向被害人徐XX赔偿了200元,并取得了刑事谅解书。法院对此予以采纳,在“本院认为”部分确认了“如实供述罪行”及“赔偿并得到谅解”的情节,并将其作为从轻处罚的依据。
四、明确建议缓刑,终获理想结果
基于前面的从轻、减轻情节,龙成律师明确向法院建议对被告人向从轻处罚并宣告缓刑。法院经审理认为,龙成律师的辩护意见与查明事实相符,符合法律规定,予以全部采纳。最终判决被告人向犯盗窃罪,判处有期徒刑八个月,缓刑一年,并处罚金人民币1000元。而对比同案主犯被判处有期徒刑一年、八个月实刑,龙成律师的辩护成效显著。
龙成律师自2008年开始执业,累计承办各类案件超过1800件,在刑事辩护领域经验丰富。在这起流窜入室盗窃案中,他凭借扎实的法学功底和丰富的实践经验,通过有效的辩护手段,成功将被告人从共同犯罪中剥离出来,认定为从犯,打通了适用缓刑的法律通道,实现了罪责刑相适应的辩护目标,展现了专业律师的卓越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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