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离婚官司中抚养权判决遵循最有利于未成年子女原则。 对于不满两周岁的子女,一般随母亲生活,但母亲有不宜抚养情形(如患严重疾病等)的除外。 已满两周岁的子女,父母均要求直接抚养,法院会综合考虑双方的具体情况,如经济条件、生活环境、抚养意愿、与子女的感情等。一方有已做绝育手术、子女随其生活时间较长改变环境对子女不利等情形的,可予优先考虑。 子女已满八周岁的,应当尊重其真实意愿。若父母抚养子女的条件基本相同,双方均要求直接抚养子女,但子女单独随祖父母或者外祖父母共同生活多年,且祖父母或者外祖父母要求并且有能力帮助子女照顾孙子女或者外孙子女的,可以作为父或者母直接抚养子女的优先条件予以考虑。
二、离婚官司里孩子的抚养费给多少
离婚官司中孩子抚养费数额,先由父母双方协议,协议不成由法院判决。法院一般根据子女实际需要、父母双方负担能力和当地实际生活水平确定。 有固定收入的,抚养费一般按其月总收入的百分之二十至三十的比例给付。负担两个以上子女抚养费的,比例可适当提高,但一般不超过月总收入的百分之五十。 无固定收入的,抚养费数额可依据当年总收入或同行业平均收入,参照上述比例确定。 有特殊情况的,可适当提高或降低上述比例。抚养费应定期给付,有条件的可一次性给付。父母一方无经济收入或者下落不明的,可以用其财物折抵抚养费。
三、离婚官司里精神损失费怎样计算得出
在离婚官司中,精神损失费的计算并无统一明确标准。一般会综合多因素考量: 首先是侵权人的过错程度,比如是否存在重婚、家暴等严重过错行为。其次是侵害的手段、场合、行为方式等具体情节。再者是侵权行为所造成的后果,像是否导致受害人精神抑郁、失眠等。还有侵权人的获利情况,若因该行为获取利益较多,赔偿额可能相应增加。另外,受诉法院所在地平均生活水平也会影响赔偿数额。一般会根据案件具体情况,由法官自由裁量确定赔偿金额,通常在几千元到几十万元不等。例如,一方存在长期家暴行为致另一方精神严重受损,可能获赔较高精神损失费;若仅有偶尔争吵等轻微过错,赔偿数额相对较低。
当我们探讨离婚官司里抚养权是怎样判决的时,除了基本的判决依据外,还有一些相关问题值得关注。比如抚养权确定后,另一方的探视权该如何保障。法律规定,未直接抚养孩子的一方有探视孩子的权利,这是为了保障孩子能与父母双方都保持亲密关系。另外,随着孩子成长,生活环境、双方经济状况等发生变化,抚养权是否可以变更也是很多人关心的。如果您在离婚官司抚养权判决、探视权行使、抚养权变更等方面存在疑问,别让困惑困扰您,点击网页底部的“立即咨询”按钮,专业法律人士为您答疑解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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