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一、融资租赁合同补偿标准是多少
融资租赁合同补偿并无统一标准,需依具体违约情形和合同约定确定。若合同中明确约定违约金或损失赔偿计算方法,依约定执行,但约定违约金过分高于造成损失的,当事人可请求法院或仲裁机构适当减少;过分低于造成损失的,可请求增加。 若合同未约定补偿标准,损失赔偿额应相当于违约所造成损失,涵盖合同履行后可获利益,但不得超违约方订立合同时预见到或应预见到因违约可能造成损失。司法实践中,法院会综合考虑合同履行情况、当事人过错程度及预期利益等因素,遵循公平和诚信原则衡量确定补偿数额。
二、融资租赁合同诈骗罪咋认定
融资租赁合同诈骗认定需考虑主客观要件。主观上,行为人要有非法占有目的,如明知无履约能力仍签订合同、骗取资金后逃匿或挥霍等。 客观方面,实施了诈骗行为。常见情形有虚构租赁物,根本不存在租赁物或租赁物价值与合同严重不符;隐瞒重要事实,如租赁物已抵押、存在权利瑕疵等;以欺诈手段诱使对方签订合同,如伪造相关证明文件。 此外,还需达到一定数额标准才构成犯罪。若诈骗数额较大,就应依法追究刑事责任。认定时要综合全案证据,判断行为是否符合融资租赁合同诈骗罪构成要件,保障当事人合法权益和市场秩序。
三、融资租赁合同赔偿的标准究竟是多少
融资租赁合同的赔偿标准无固定统一数值,需结合违约情形、合同约定及法律规定综合确定,核心遵循约定优先+实际损失填补原则,具体如下: 一、优先适用合同约定 融资租赁合同为商事合同,当事人意思自治优先。若合同明确约定违约赔偿标准(如逾期租金的违约金比例、租赁物毁损的赔偿计算方式等),应按约定执行,但约定违约金过高(超过实际损失30%)或过低时,可依《民法典》第585条请求法院/仲裁机构调整。 二、法定赔偿规则(无约定或约定不明时) 根据《民法典》融资租赁合同章节(第751、752、758-760条)及违约责任一般规定(第584条): 1.承租人逾期付租:出租人可选择主张全部未付租金,或解除合同收回租赁物并赔偿损失(损失=剩余租金+违约金-租赁物收回后的残值); 2.租赁物毁损灭失:承租人占有期间毁损灭失的,出租人有权要求继续付租(法律/约定除外);若解除合同,损失为剩余租金+合理费用-残值; 3.出租人违约(如未交付租赁物/瑕疵):承租人可要求减租、赔偿停工损失等实际损失,或解除合同并主张可得利益损失(需符合可预见规则)。 三、关键提示 赔偿范围限于直接损失+可得利益(不得超过违约方订立合同时预见的损失),租赁物残值抵扣是常见减项,需专业评估确定。 综上,具体赔偿需结合个案违约事实、合同条款及残值评估综合计算,建议优先依据合同约定或委托专业机构核算。
当探讨融资租赁合同补偿标准是多少时,除了具体的补偿标准,还存在一些与之紧密相关的问题。比如,在确定补偿标准过程中,若涉及合同提前终止,剩余租赁期限的价值如何计算是个关键。另外,若租赁物在租赁期间出现损坏或贬值,这对补偿标准又会产生怎样的影响。这些复杂的情况可能会让您在处理融资租赁合同补偿事宜时感到困惑。如果您对融资租赁合同补偿的相关问题,如剩余租赁价值计算、租赁物贬值影响等还有疑问,别迟疑,点击网页底部的“立即咨询”按钮,专业法律人士将为您答疑解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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