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根据民法典规定,夫妻离婚时一方所欠债务是否需另一方偿还,需区分该债务为夫妻共同债务还是个人债务。夫妻共同债务由双方共同偿还,个人债务由债务人自行承担。
夫妻共同债务包括两种情形:一是夫妻双方共同签名或一方事后追认等共同意思表示所负的债务;二是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
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超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属于个人债务,但若债权人能证明该债务用于夫妻共同生活、共同生产经营或基于双方共同意思表示,则仍为共同债务。
离婚时,共同债务应共同清偿,共同财产不足清偿或财产归各自所有的,由双方协议清偿;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决。
二、夫妻离婚一方买房归谁
夫妻离婚时一方购买的房产归属需根据购房时间及资金来源确定。若房产系婚姻关系存续期间购买,且购房资金来源于夫妻共同财产,则该房产属于夫妻共同财产,离婚时应依法分割。若购房资金来源于一方婚前个人财产或离婚后取得的个人财产,且房产登记在该方名下,则该房产属于其个人财产。若在离婚诉讼期间购买,尚未解除婚姻关系的,仍需审查资金来源;已解除婚姻关系的,购买行为属于个人行为,房产归购买方个人所有。需注意,主张个人财产的一方需举证证明购房资金为个人财产,否则推定为夫妻共同财产。
直接抚养子女的一方可作为原告,以子女名义向被告住所地或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需准备民事起诉状,明确诉讼请求为要求被告支付拖欠及后续的抚养费,事实与理由应载明离婚协议或生效裁判文书中关于抚养费的约定或判决内容、被告拒付的事实。同时提交证据材料包括离婚协议或判决书调解书、子女出生证明、被告未支付抚养费的证明等。法院受理后会依法审理,若判决支持原告诉求,被告仍不履行的,可申请强制执行。抚养费数额依协议或判决确定,无约定的参照被告月总收入的百分之二十至三十,结合子女实际需要及当地生活水平确定。
在探讨夫妻离婚一方所欠债务另一方要还不这个问题时,还有一些相关情况值得关注。若该债务被认定为夫妻共同债务,即使离婚后双方仍有共同偿还的责任,那如何界定共同债务的范围就至关重要,像用于家庭共同生活、共同经营等产生的债务通常属于此类。而若是一方的个人债务,另一方无需偿还,但在实际中如何举证区分个人债务与共同债务是个难点。如果您在夫妻债务的认定、偿还责任以及举证等方面存在疑问,不要错过解决问题的机会。点击网页底部的“立即咨询”按钮,专业法律人士会为您详细解答。
律师
认证律师
普法人次
最快响应
继续换一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