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一、专业背景深厚,执业经验丰富
刘学勤律师毕业于华东政法大学,拥有硕士研究生学历。从2020年开始执业至今,他积累了丰富的法律实务经验。作为浙江富奥律师事务所副主任律师、刑事部主任,他专注于刑事辩护、婚姻家事案件的代理、各类合同纠纷以及商事仲裁等领域。在执业期间,他处理过几百件婚姻家事案件,以及几百件工伤人损、合同纠纷、刑事案件等各类案件。他曾为杭州市婚调委员会成员,曾任杭州市萧山区人民法院诉前ODR婚调员,现为杭州市滨江区婚姻家事于传承委员会委员,还荣获2021年度杭州市滨江区司法局颁发的“业务新秀奖”,同时也是多个机构的派驻公益律师,客户群体涵盖了不同需求的市民和企业。
二、借贷纠纷现迷局,律师介入寻真相
在“巧妙举证破借贷迷局,代理律师助当事人驳回恶意诉讼”这起案件中,原告陈X以民间借贷纠纷为由将被告李X、刘X诉至法院,要求归还借款547961.49元及利息,并承担实现债权的费用。陈X称2014年与李X相识,李X以理财专长劝说其投资,后以购买车辆等为由借款,且发生在李X与刘X婚姻存续期间,应属夫妻共同债务。被告李X委托刘学勤律师为诉讼代理人。刘学勤律师通过仔细梳理案件细节,发现原告与被告李X之间实际存在委托理财关系。原来,2014年11月20日,双方签订《理财协议》,约定陈X出资250万元(后追加50万元)由李X进行股票投资,收益按50%分成。陈X所主张的“借款”,实际是理财账户盈利后,双方协商用收益为李X购置车辆及相关配套费用,并非借贷行为。
三、精准抗辩举证,构建证据链条
庭审中,刘学勤律师提出关键抗辩理由。一方面,双方并无借贷合意,案涉款项实为理财收益分配;另一方面,原告仅依据转账凭证主张借贷关系,却未提供有效证据证明借贷合意。为进一步证明观点,刘学勤律师方申请调取理财账户流水,尽管原告仅提供部分账户流水,但结合协议约定及双方认可的盈利事实,仍形成了完整证据链。这种精准的案件定性和有效的证据组织,为后续的胜诉奠定了坚实基础。
四、胜诉彰显价值,维护合法权益
法院经审理认为,借贷关系成立需同时具备借贷合意和款项交付两个要件。原告虽证明了款项交付,但未能举证证明与被告李X存在借贷合意,而刘学勤律师方已就款项性质为理财收益分配完成举证责任。最终,法院判决驳回原告的全部诉讼请求,案件受理费、保全费均由原告承担。刘学勤律师成功驳回原告恶意诉讼请求,不仅为当事人避免了巨额经济损失,更维护了其名誉和合法财产权益,彰显了法律的公平正义和他作为律师的职业价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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