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教育背景优异
田百川律师拥有深厚的教育背景,他毕业于国家法官学院,取得本科学历,还在中国政法大学获得学士学位。良好的教育为他的法律职业生涯奠定了坚实的理论基础,使其能够在复杂多变的法律领域中准确把握法律条文和法理精神,为后续的执业生涯做好了充分准备。自2021年开始执业,执业证号为153xxxxxxxx342961,他在云南泰联律师事务所开启了自己的法律征程,服务地区为云南丽江,联系地址位于云南省丽江市古城区祥和街道太和路广源商厦3楼。从业以来,他专注于民商事纠纷解决、刑事辩护两大核心业务,累计办理各类民事、刑事案件百余起。
处理刑事辩护案
2025年,田百川律师担任被告人罗XX涉嫌聚众斗殴罪一案的辩护人。2023年8月24日,被告人罗XX因涉嫌聚众斗殴罪被丽江市公安局古城分局刑事拘留,同年9月28日被取保候审,2024年9月27日被继续取保候审。公诉机关指控,2023年7月18日1时许,沈XX与沈XX酒后因琐事发生口角,相约打架。双方陆续邀约人员到场,在过程中,杨XX等人挑衅,沈XX再次邀约人员返回现场。3时许,杨XX、何某某、罗XX等十余人追赶并围住杨XX,对其实施殴打,其中杨XX持刀砍伤杨XX头部,何某某持刀砍伤杨XX左肩部,罗XX对杨XX拳打脚踢。经鉴定,杨XX本次损伤程度评定为轻伤一级。罗XX经民警电话通知于2023年8月24日主动到古城分局西某某派出所接受调查。
公诉机关认为被告人罗XX作为积极参加者,与同行持械人员聚众斗殴,致一人轻伤一级,其行为构成聚众斗殴罪。但指出罗XX系从犯,作案时系未成年人,有自首情节,自愿认罪认罚,且已赔偿被害人经济损失,建议以聚众斗殴罪判处有期徒刑一年一个月,可根据认罪认罚等情况调整量刑建议或适用缓刑。另查明,罗XX案发前在职业高中读书,办理休学务工期间,因缺乏父母和学校的有效监管,经朋友邀约参与本案,主观恶性相对较小,案发后认罪悔罪态度良好。
精准确定辩护方向
接受指派后,田百川律师多次会见被告人罗XX,详细了解其参与案件的全过程、作案背景及主观心态。确认罗XX系被朋友邀约、被动参与斗殴,未携带及使用刀具,仅实施拳打脚踢行为。同时,他细致查阅全部案卷材料,核实共同犯罪中各被告人的作用、自首情节、赔偿谅解等核心细节,精准定位罗XX“从犯”的犯罪地位。明确以“未成年人、从犯、自首、认罪认罚、积极赔偿”为核心的辩护方向,为后续辩护工作找准了突破口。
争取最优判决结果
庭审中,田百川律师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及未成年人犯罪相关司法解释,重点论证了被告人罗XX具备的各项法定、酌定从轻、减轻处罚情节。着重阐述了未成年人犯罪应当减轻处罚、从犯应当从轻处罚、自首可以从轻处罚的法律依据,结合罗XX缺乏监管、主观恶性小、认罪悔罪的实际情况,明确提出“对被告人从轻、减轻处罚并适用缓刑”的辩护意见。最终,法院全部采纳了他的辩护意见,根据本案的犯罪事实、性质、情节及对社会的危害程度,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相关规定,判决被告人罗XX犯聚众斗殴罪,判处有期徒刑一年一个月,缓刑一年六个月。
助力未成年人回归
在整个案件过程中,田百川律师不仅专注于辩护工作,更注重对被告人的教育与引导。在会见和庭审过程中,他耐心向罗XX讲解聚众斗殴罪的法律后果,引导其深刻认识自身行为对被害人、家庭及社会造成的危害,树立正确的法治观念。同时,他积极沟通罗XX的法定代理人,告知其监管责任的重要性,推动家庭、司法形成合力,为罗XX缓刑期间的矫正和成长提供助力,帮助其彻底改过自新,回归家庭、回归社会,守护其成长未来。作为指定辩护人,田百川律师严格恪守律师职业道德和执业纪律,坚守法治底线,客观公正地参与案件审理,既维护法律的威严,又充分保障未成年人的合法权益,践行了律师的社会责任与法治担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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