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一、执业概况与多元能力
吴艳霞律师现为上海知以行律师事务所专职律师,主要服务浙江嘉兴地区。她2022年开始执业,至今累计承办案件已逾300件,长期深耕民商事领域,成功办理相关案件百余件,尤其在合同纠纷案件处理上经验丰富,同时在公司股权、债权债务等细分领域也有丰富实践。此外,在刑事辩护领域,专注于经济犯罪等类型案件辩护。她还热心公益普法,曾为退役军人创业者提供产业法律护航,深入社区开展婚姻家庭法律讲座与调解。
二、案件背景与核心诉求
在吴XX等诉储某某财产损害赔偿纠纷案中,被告储某某与原告之一吴XX原系情侣关系,因工钱沟通未果,持榔头闯入四原告住宅,砸毁新装修瓷砖及一扇金属门。四原告核心诉求是让被告对故意毁坏财物行为造成的全部直接损失及维权必要支出全额赔偿,包括被毁瓷砖及辅料重置价值、修复工程费用、金属门损失、司法鉴定费和诉讼费。
三、核心争议焦点
本案核心争议焦点有三。一是损失金额确定,特别是修复费用的合理性与公允性;二是被砸金属门的权属及赔偿责任;三是高昂鉴定费用的承担问题。
四、办案策略与过程
接受委托后,吴艳霞律师团队制定“刑事民事证据联动、双轨鉴定锁定损失”诉讼策略。首先进行证据固定与基础事实夯实,指导当事人收集《受警回执》、现场照片和视频等证据,调取关联刑事判决书,奠定侵权成立基石。其次巧用刑事价格认定,将海盐县价格认证中心出具的《价格认定结论书》作为关键证据提交,反驳被告对瓷砖价值的主观臆断。最后主动申请司法鉴定,委托第三方专业鉴定机构对修复方案及费用进行鉴定,该鉴定报告成为法庭采纳的核心依据。庭审中,围绕两份鉴定报告展开论述,强调其作为定损依据的权威性,主张鉴定费由败诉方承担。
五、案件结果与意义
海盐县人民法院基本采纳了原告方核心主张及证据。判决被告赔偿四原告财产损失64032.48元,承担大部分鉴定费35000元,绝大部分案件受理费也由被告承担。法院认为被告行为构成侵权,损失数额认定依据的两份鉴定报告程序合法、依据充分、结论专业,鉴定费系确定损失的必要支出,酌情由侵权方承担主要部分。此案件体现了吴艳霞律师团队在处理财产损害赔偿案件中的专业能力和有效策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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