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一、律师背景与执业领域
唐雪榕律师是广东经国律师事务所合伙人,自2008年开始执业,拥有医学本科与法律硕士复合背景。她是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广州律师协会会员,还曾任广东和谐医患纠纷人民调解委员会、社区人民调解委员会副主任等职务。唐雪榕律师深耕医疗纠纷、公司经营与合同事务领域,承办相关案件达百余件。
二、案件基本情况
2019年8月30日,上诉人吴XX因甲状腺功能亢进入住某某医院,9月2日行手术,术后出现呼吸困难等症状,医方未及时有效干预,最终吴XX呈持续性植物生存状态。吴XX认为医方诊疗行为存在严重过错,委托唐雪榕律师向广东省广州市越秀区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赔偿各项损失暂计401万余元及精神损害抚慰金20万元。一审法院判决某某一院承担90%责任,支付赔偿款XXX.96元。双方均不服一审判决,向广东省广州市中级人民法院提起上诉。
三、争议焦点与律师应对
本案核心争议焦点为某某一院的诊疗行为与吴XX的损害后果之间是否存在因果关系及责任比例,以及各项赔偿项目的计算标准及金额是否合理。唐雪榕律师接受委托后,全程深度参与案件审理,从一审到二审,全面梳理近千页病历资料、诊疗记录及鉴定材料。
一审阶段,经法院委托,湖南省湘雅司法鉴定中心作出司法鉴定意见书,明确医方存在过错,与吴XX的损害后果存在因果关系,参与度为主要原因。一审法院据此酌定某某一院承担90%责任。
二审阶段,某某一院主张一审责任比例过高,要求降至60%,并请求扣减交通费、护理费等项目;吴XX则坚持医方应承担100%责任,认为一审护理费标准过低。唐雪榕律师针对双方上诉主张,结合病历资料、鉴定意见及法律规定,展开充分辩论。一方面,反驳医方“已尽观察义务”的抗辩;另一方面,论证吴XX自身疾病并非损害后果的原因,且一审护理费标准合理。
四、案件结果与律师价值
最终,广州市中级人民法院采纳唐雪榕律师的代理意见,认定一审法院基于鉴定意见确定的90%责任比例并无不当,各项赔偿项目核算合理,驳回双方上诉,维持原判,确保吴XX获得190万余元赔偿款(不含后续可能产生的费用)。唐雪榕律师全程把控案件流程,精准锁定过错核心;强化鉴定意见效力,夯实责任认定基础;全力维护患者权益,确保赔偿判决落地;专业应对二审程序,助力公正裁判,彰显了在复杂医疗纠纷二审程序中的关键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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