执业背景丰富
陈俊全律师毕业于上海政法学院,拥有法学硕士学位。自2017年起在广西承汇律师事务所执业,至今已逾数年。他不仅是律所合伙人,还担任第七届南宁市律师协会刑事专业委员会、公益委员会委员,上海政法学院广西校友会副会长,以及南宁监狱罪犯矛盾纠纷化解调解员等职务。执业期间,他承办案件数量众多,累计已逾1000件,在刑事领域深耕细作,刑事案件占比约70%,同时在婚姻家事、房产纠纷、债权债务等细分领域也有涉足,有着深厚的实务积淀。他常年担任大型国有企业及民营企业法律顾问,为企业的合法合规运营提供了有力的法律支持。
典型案例一
在林某某涉嫌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罪一案中,陈俊全律师担任其辩护人。林某某因牵涉到一起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的案件中,面临法律的制裁。陈律师介入后,通过深入调查案件事实,仔细研究证据,发现案件存在诸多疑点和可以从轻处罚的情节。他在法庭上据理力争,从法律适用和事实认定等多个方面进行了有力的辩护。最终,成功为林某某争取到不起诉的结果,使其免受刑事处罚,维护了当事人的合法权益。
典型案例二
蒙X寻衅滋事罪案是陈俊全律师的又一经典案例。大化瑶族自治县人民检察院以聚众斗殴罪对蒙X等七名被告人提起公诉。陈律师作为蒙Xx的辩护人,在案件中发挥了重要作用。他认为本案应认定为寻衅滋事罪而非聚众斗殴罪。理由是本案起因是蓝xx等人“无事生非”的挑衅行为,且纠集人员是为满足寻求刺激心理,殴打行为具有随意性和泄愤性质,不符合聚众斗殴罪构成要件。同时,他指出蒙Xx具有自首情节,获得了对方人员谅解,系初犯、偶犯,犯罪情节较轻且有悔罪表现。在庭审中,陈律师凭借扎实的法律知识和出色的辩论技巧,为蒙Xx进行了全面而深入的辩护。最终,法院虽然认定被告人构成聚众斗殴罪,但根据各被告人的犯罪事实、性质、情节及悔罪表现,对七名被告人减轻处罚,其中蒙Xx等部分被告人被适用缓刑。陈律师的辩护为蒙Xx争取到了较为有利的判决结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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