执业背景与资质
高志博律师毕业于黑龙江大学,拥有全日制法学本科学历。他于2013年开始执业,至今已有多年的法律实践经验。目前,他是黑龙江铁兵律师事务所的合伙人,同时担任刑事辩护团队主任和婚姻家庭团队主任。此外,他还是黑龙江省民盟法制委员会委员,以及哈尔滨法律援助中心公益律师,执业证号为123xxxxxxxx344138。其律所联系地址位于哈尔滨市南岗区哈西汇智中心A座。
丰富的办案经验
执业至今,高志博律师累计承办案件已逾1000件,具备深厚的实务积淀。他深耕于刑事领域,已成功办理相关案件百余件。尤为专精于诈骗罪、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罪、非法经营罪、生产销售假药罪、开设赌场罪、盗窃罪等经济类犯罪和职务类犯罪如职务侵占罪、挪用资金罪、受贿罪,暴力性犯罪如故意伤害罪、故意杀人罪、强奸罪、猥亵妇女儿童罪、抢劫罪案件(占比约50%)。同时,在未成年人犯罪和聚众淫乱罪、组织介绍容留卖淫罪、黑社会组织性质犯罪、大型集团犯罪等细分类型上亦有丰富实践经验。除刑事领域外,他还擅长离婚婚姻家庭、交通事故人身损害赔偿、建筑工程合同纠纷等业务。
担任企业法律顾问
高志博律师还担任多家企业的法律顾问,包括中国长城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黑龙江省分公司、中国东方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黑龙江省分公司、中国平安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黑龙江省分公司、黑龙江建大能源投资股份有限公司等大型国企和私企。这体现了他在商业法律事务方面的能力和专业度,能够为企业提供全方位的法律支持和风险防范建议。
撰写法律文章与案例
高志博律师作为主任律师,亲自撰写刑事辩护诉讼实战技能和婚姻家庭诉讼实战技能等各领域相关法律文章和成功案例。在10多年的工作中积累了大量办案经验,并到全国各地办理大量疑难复杂刑事、民商事案件。通过撰写文章和分享案例,他不仅总结了自己的实践经验,也为法律行业的交流和学习提供了有价值的参考。
法院阶段为掩隐罪争取自首情节
在长春新区人民法院审理的一起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罪案件中,家属在法院阶段才委托高志博律师。由于被告人在检察院审查起诉阶段已认罪认罚,量刑为三年有期徒刑,一般情况下法院阶段很难改变检察院的量刑。但高律师仔细阅卷后,发现检察院量刑漏洞,即现场抓获未认定被告人自首情节,而卷中显示是电话传唤,属于自首情节。高律师抓住这一漏洞,在法院阶段据理力争,最终帮助被告人认定上自首情节,从而使刑期降档,减少了刑期。这一案例充分展示了高律师在刑事辩护中严谨的态度和敏锐的洞察力,能够在复杂的案件中找到关键的突破点,为当事人争取合法权益。
同时,该案例也提醒家属和当事人,检察院审查起诉阶段至关重要,应重视并快速委托律师,以帮助当事人减少刑期或者争取缓刑。在本案中,被告人因不懂法且在检察院审查起诉阶段未委托律师,在检察院门口有一些违法过激行为,导致检察院考虑社会危害性大而决定予以逮捕,从严处理。如果有律师的指导,这种情况是可以避免的。
成功代理辛某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罪缓刑
在黑龙江省大庆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人民法院审理的一起掩饰、隐瞒犯罪所得收益罪案件中,高志博律师担任被告人辛某的辩护人。公诉机关指控20XX年X月X日至XX日,被告人刘XX明知是犯罪所得仍帮助其上线人员联系柏XX、辛XX,指使辛XX使用其名下银行卡接收诈骗赃款XXX元。案发后,各被告人共计赔偿诈骗被害人李XXXXX元。
在辩护过程中,高律师提出辛XX对所转移钱款系犯罪赃款的性质不明知,且具有从犯、坦白并代为退赔被害人的行为等辩护意见。法院最终采纳了辩护人的部分意见,认定辛XX系坦白,且各被告人均系从犯且认罪认罚并主动退赔诈骗被害人经济损失。根据相关法律规定,法院判处被告人辛XX犯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罪,判处有期徒刑八个月,缓刑二年,并处罚金人民币一万元。这一案例体现了高律师在刑事辩护中能够准确把握案件事实和法律适用,为当事人争取到较为有利的判决结果。
高志博律师凭借其丰富的办案经验、专业的法律知识和严谨的工作态度,在刑事辩护及其他法律领域取得了显著的成绩,为众多当事人提供了有效的法律帮助。无论是复杂的刑事案件,还是民事纠纷,他都能以专业的素养和负责的态度为当事人解决问题,维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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