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专业背景与执业情况
李鉴春律师具备深厚的法学专业知识,毕业于南开大学法学系法律专业,获得法学学士学位。自2009年开始执业,至今已有多年的法律实务经验,其执业证号为1411xxxxxxxx70435,目前在河南律博律师事务所担任主任律师一职。他所服务的地区主要为河南周口,律所的联系地址位于河南省周口市川汇区交通路中段百盛国际大酒店25楼。执业至今,李鉴春律师累计承办案件已逾1000件,展现出了丰富的实践积淀和扎实的业务能力。
刑事辩护领域深耕
李鉴春律师将主要精力深耕于刑事辩护领域,已成功办理相关案件达300余件。在众多刑事犯罪类型当中,他尤为专精于侵犯人身、侵犯财产、侵犯知识产权案件,这类案件在他所承办的刑事案件中占比约50%。同时,在掩饰隐瞒、帮信、诈骗、非法经营、开设赌场、强奸等细分的犯罪类型上,李鉴春律师也有着丰富的实践经验。他能够凭借自己的法律知识和实践技巧,为不同类型刑事案件的当事人提供专业、有效的辩护。在处理这些复杂的刑事案件时,他会全面审查案件的证据和事实,精准把握法律适用,为当事人争取最有利的结果。此类案件往往涉及众多的证据和复杂的法律关系,李鉴春律师凭借其丰富的经验和专业能力,能在复杂的案件中抽丝剥茧,找出对当事人有利的因素。
职务犯罪领域专长
除了在常见刑事犯罪辩护方面表现出色外,李鉴春律师在职务犯罪领域也具备突出的专业能力。他承办的职务犯罪案件达40件,其中主要集中在职务侵占,此类案件占其承办职务犯罪案件的比例约为60%。同时,他也熟悉贪污、受贿等关联案件的处理。在处理职务犯罪案件时,李鉴春律师会深入研究案件中的职务行为、资金流向等关键因素,依据法律规定为当事人进行合理辩护。职务犯罪案件通常涉及公司内部管理、财务审计等多方面的专业知识,他在处理此类案件时,会综合考虑各种因素,制定出最适合当事人的辩护策略。
执业理念与社会地位
李鉴春律师秉持着“受人之托,忠人之事”的执业理念,始终将当事人的利益放在首位,尽心竭力为当事人提供优质的法律服务。他不仅在律师业务上表现卓越,还在社会上具有较高的地位和影响力。他曾在20102012年担任周口师范学院经济管理系经济法学特聘讲师,通过授课将自己的法律知识和实践经验传授给学生,为社会培养了优秀的法律人才。此外,他还是河南法治建设法学专家智库专家,以及周口市川汇区人民政府法律顾问,为地方的法治建设和政府的决策提供专业的法律支持。
在李鉴春律师丰富的执业生涯中,张某涉嫌合同诈骗罪不起诉案是一个具有代表性的成功案例。某公司河南分公司与张某签订《脚手架分项工程承包协议》,张某在2021年3月至11月期间,将租赁的脚手架设备用于其他工地或归还此前欠款,未用于约定工程,涉及价值约200余万元。该公司以合同诈骗罪报案,公安机关立案侦查并移送检察机关审查起诉。
李鉴春律师在审查起诉阶段介入后,开展了全面而细致的辩护工作。首先,他全面核实证据,通过阅卷、会见张某以及调取相关民事合同、工程往来记录等材料,细致梳理租赁、使用、转移设备的完整过程及时间节点,还原了行为发生的真实背景与因果关系。其次,精准辨析主观意图,指出张某虽未将部分设备用于约定工地,但设备均用于工程施工或债务周转,未隐匿、挥霍或用于非法活动,且撤离时未采取典型诈骗行为,不具备“以非法占有为目的”的主观要件。再者,明确刑民边界,主张本案实质是合同履行中的设备使用争议,应通过民事诉讼解决,不应升格为刑事犯罪。最后,及时提交专业意见并提供证据线索,构建“无非法占有故意+属于民事纠纷”的辩护体系。
最终,检察机关采纳了辩护人的意见,认为张某行为不符合合同诈骗罪构成要件,决定对其不起诉。该公司不服申诉,市人民检察院复查后维持了不起诉决定。这一案件体现了李鉴春律师在刑民交叉案件中准确厘清法律边界、注重主观故意证据分析论证、强调审前辩护及时性与有效性以及在申诉复查阶段保持辩护成果的专业能力和辩护价值。
从李鉴春律师的执业经历和典型案例可以看出,他在刑事辩护领域有着全面而深入的能力,不仅擅长处理各类常见刑事案件,在职务犯罪和刑民交叉案件方面也有着独特的见解和丰富的成功经验。他的专业素养和敬业精神,为当事人的合法权益提供了有力的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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