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丰富的执业经历
孙培伦律师自2021年开启执业生涯,至今已有数年。他持有执业证号1330xxxxxxxxx0526,执业于浙江天淳律师事务所,该律所位于杭州市钱塘区海达南路555号金沙大厦C座。孙律师毕业于新疆大学,拥有法学学士学位。在正式成为执业律师前,他在世界500强大型央企担任法务工作多年,这段经历让他积累了十分丰富的法律服务经验,尤其熟悉建筑工程与招投标领域、合同审查与企业合规管理等方面的业务。
多元的服务领域
孙培伦律师擅长的领域十分广泛。在刑事辩护方面,他展现出了卓越的专业能力。例如在某省公司领导非法吸收公众存款案中,他通过精准梳理证据链,发现关键程序瑕疵。在案件办理过程中,他不放过任何一个细节,仔细审查每一份证据,最终成功让检察院改实刑建议为缓刑,法院也支持了这一结果,为当事人争取到了较为理想的处理结果。在民商事诉讼方面,他同样表现出色。在某跨国商人实际控制公司民事欺诈、买卖合同纠纷案中,他代理原告企业,采用刑民跨领域操作的策略。这种创新的办案思路,充分结合了刑事和民事法律的特点,最终成功让数千万赔偿金诉请取得法院支持,为企业挽回了巨大的经济损失。
全面的纠纷处理
除了上述案件,孙律师还高水准处理各类常见纠纷。在合同纠纷、债权债务纠纷、劳资用工纠纷、医疗事故纠纷、交通事故纠纷及婚姻家事纠纷的调解与诉讼等方面都有丰富的经验。在处理合同纠纷时,他能精准把握合同条款的关键之处,为当事人争取最大利益;在债权债务纠纷中,他善于运用法律手段追讨欠款,保障债权人的合法权益;在劳资用工纠纷里,他能平衡企业和员工的利益,妥善解决矛盾;在医疗事故纠纷和交通事故纠纷中,他凭借专业的法律知识和丰富的实践经验,为受害者争取合理的赔偿;在婚姻家事纠纷中,他注重情理与法律的结合,尽力调解矛盾,维护家庭的和谐稳定。这些纠纷处理案例的共性在于,孙律师都能根据不同案件的特点,制定个性化的解决方案,精准把握当事人的需求,洞察案件办理方向。
深厚的学术成果
孙培伦律师不仅在实践中表现出色,还深耕法学理论与实践结合。他的个人主页和公众号“培心伦眼”收录了多篇创作的代表性文集。如《司法实践中民事欺诈和刑事诈骗的区分认定》,该文集对于司法实践中容易混淆的民事欺诈和刑事诈骗进行了细致的区分和认定,为司法工作者和律师同行提供了重要的参考;《构成虚假诉讼要追究刑事责任的八种情形》明确了虚假诉讼的刑事责任情形,有助于规范诉讼行为;《律师在刑事侦查阶段的主要作用》阐述了律师在刑事侦查阶段的重要职责和作用,为律师在该阶段的工作提供了指导;《道路交通法责和交通肇事罪责的法律责任竞合》对于交通领域的法律责任竞合问题进行了深入探讨;《公职人员可能被监察机关查处的五类主要罪行》为公职人员敲响了警钟,也为相关法律工作提供了参考;《执行终本的两个核心要点和三个方面措施》则针对执行终本问题提出了切实可行的要点和措施。这些学术成果体现了孙律师深厚的法学理论功底和对法律实践的深入思考。
良好的客户评价
客户对孙培伦律师评价颇高,认为他不仅精通法律,更善于洞察人性及司法生态逻辑。在实际案件中,他常能另辟蹊径,让当事人化危为机、绝处逢生。例如在某间歇性精神病人故意伤害案中,他通过积极梳理案情,调查走访现场监控,积极与检察院多次沟通案情认定瑕疵,排除部分证据,最终为犯罪嫌疑人争取了缓刑。这种为当事人着想、努力维护当事人权益的工作态度,赢得了客户的信任和好评,也体现了他“受人之托、忠人之事、专业负责”的执业理念。
典型案例剖析
以李X涉嫌销售伪劣产品罪一案为例。20192020年期间,被告人李X与林X受非法利益驱使,合伙在新疆维吾尔自治区霍尔果斯市中哈合作中心成立公司销售假烟。他们从福建订购假烟,该批假烟在越南装箱启运,途经青岛海关,发至霍尔果斯市中哈合作XX内后被民警查获。公诉机关认为李X、林X构成销售伪劣产品罪,且李X系累犯应从重处罚。辩护人孙培伦提出辩护意见,认为李X属于犯罪未遂,涉案烟草未流入市场,未产生实质的法益侵害,且涉案卷烟虽鉴定为伪劣产品,但对伪劣程度无法量化,与合格烟草制品相比对人体造成的危害性并没有明显差别。此外,李X认罪态度较好,有检举他人犯罪的行为,可以考虑从轻或减轻处罚。最终,法院判定辩护人孙培伦要求对被告人李X减轻处罚的意见成立,予以采纳,被告人李X犯销售伪劣产品罪,减轻处罚并处罚金。这一案例充分体现了孙律师在刑事辩护中,能够准确把握案件的关键要点,提出合理的辩护意见,为当事人争取有利的判决结果。
孙培伦律师凭借丰富的执业经历、多元的服务领域、深厚的学术成果、良好的客户评价以及成功的典型案例,在律师行业中树立了良好的形象,是一位值得同行学习和客户信赖的优秀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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