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聚焦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罪
高志博律师在多年的刑事辩护生涯中,承办了大量各类刑事案件,其中对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罪的辩护尤为专注。这一罪名在经济类犯罪中较为常见,随着社会经济的发展,涉及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的案件数量也有所增加。此类犯罪往往与其他犯罪相互关联,其复杂性和专业性要求律师具备深厚的法律知识和丰富的实践经验。高律师凭借对法律的深入研究和对案件的精准把握,在该罪名的辩护上积累了大量成功案例,逐渐成为这一领域的专业律师。
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罪案件的常见难点与应对思路
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罪案件存在诸多难点。首先,证据认定方面存在困难。此类案件的证据多依赖言词证据,如被告人的供述与辩解、证人证言等,这些证据的真实性和可靠性需要仔细甄别。而且,犯罪所得的来源和去向往往较为复杂,涉及多个环节和主体,证据的收集和固定难度较大。其次,自首情节的认定也是一个难点。在司法实践中,对于自首情节的认定标准存在一定的争议,不同的司法人员可能有不同的理解。而且,在案件的不同阶段,对于自首情节的认定也可能存在差异。
针对这些难点,高律师有着自己的应对思路。在证据认定方面,他会仔细阅卷,不放过任何一个细节,通过对证据的分析和比对,找出证据中的漏洞和矛盾点。同时,他会积极与司法机关沟通,争取补充收集有利于被告人的证据。在自首情节的认定方面,他会深入研究相关法律法规和司法解释,结合案件的具体情况,准确把握自首情节的认定标准。如果发现司法机关在自首情节的认定上存在错误,他会据理力争,为被告人争取合法权益。
法院阶段争取自首情节减少刑期案详情
本案中,家属在法院阶段才委托高志博律师。在此之前,被告人已在检察院审查起诉阶段认罪认罚,量刑为三年有期徒刑。通常情况下,法院阶段一般不会改变检察院的量刑结果。但高律师并没有放弃,他仔细阅卷,发现了检察院量刑的漏洞。检察院以现场抓获为由,没有认定被告人的自首情节,但卷中显示被告人是被电话传唤到案,根据法律规定,这种情况属于自首情节。
高律师抓住这一关键漏洞,在法院阶段据理力争。他向法院详细阐述了被告人的到案情况,并引用相关法律法规,说明被告人符合自首的条件。经过高律师的努力,法院最终采纳了他的意见,为被告人认定了自首情节。根据法律规定,自首情节可以使刑期降档,从而为被告人减少了刑期。
然而,本案原本有争取缓刑的机会。但被告人由于不懂法,且在检察院审查起诉阶段没有委托律师,在检察院门口有一些违法过激行为。检察院考虑到其社会危害性较大,决定予以逮捕并从严处理。如果有律师的指导,绝对不会让当事人有这种行为发生。这也提醒了家属和当事人,一定要重视检察院审查起诉阶段。该阶段有明确的期限,且做出量刑结果的期限很短,所以应当在检察院审查起诉阶段就快速委托律师,以帮助当事人减少刑期或者争取缓刑。
成功代理辛某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罪缓刑案
除了上述案件,高志博律师还成功代理了辛某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罪缓刑案。在这起案件中,20XX年X月XX日至当月XX日期间,被告人刘XX明知上线人员严XX从事犯罪活动,仍通过被告人柏XX联系被告人辛XX,指使辛XX使用其银行卡帮助接收、转移赃款。经核实,辛XX常熟农村商业银行账户收到李XX、黄XX被诈骗钱款人民币XXX元。
公诉机关认为被告人刘XX、柏XX、辛XX明知是犯罪所得而予以转移,情节严重,应当以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罪追究其刑事责任。被告人刘XX的辩护人提出本案的上游犯罪未经查证属实,应认定为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罪,犯罪数额应当以被告人实际转移数额为准等辩护意见。被告人柏XX、辛XX的辩护人提出,柏XX、辛XX对所转移钱款系犯罪赃款的性质不明知,且具有自首、从犯、并代为退赔被害人的行为。
高律师作为辛XX的辩护人,深入分析案件情况,提出辛XX系坦白,且具有从犯、认罪认罚并主动退赔诈骗被害人经济损失等情节。最终,法院采纳了高律师等辩护人的部分意见,判处被告人辛XX有期徒刑八个月,缓刑二年,并处罚金人民币一万元。这一判决结果为辛XX争取到了较好的处理结果,体现了高律师在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罪辩护方面的专业能力和丰富经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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