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一、专业背景,磨砺优质素养
杜海亮律师毕业于浙江警察学院取得法学本科学历,后来还攻读了浙江大学法学在职研究生。他自2018年开始执业,执业证号为1330xxxxxxxxx6917,现任职于浙江共业律师事务所,服务地区为宁波,律所联系地址是浙江省宁波市鄞州区鄞县大道1357号22楼。在2014年至2017年,他任职于市级公安机关,不仅积累了扎实的公法实务经验与案件研判能力,还于2015年顺利通过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考试,完成从执法者到法律服务者的知识储备转型。2017年,他加入浙江共业律师事务所,凭借深耕法律实务的专业积淀,于2022年晋升为律所合伙人。
二、多领域深耕,全面服务客户
从2018年执业至今,杜海亮律师累计承办重大疑难案件百余件,具备深厚的实务积淀。他深耕于土地与房产、建设工程、经济纠纷、行政争议解决等核心领域。同时,他担任多家市级机关单位、区级机关单位及国有企业的常年法律顾问,凭借专业、高效的法律服务获得官方与客户的双重认可。在行政争议解决方面,他曾参与某区政府招商引资行政协议纠纷处理,全程统筹协调,为当事人挽回巨额经济损失,规避重大财政风险;经济纠纷案件中,擅用财产保全等手段打通“胜诉”到“权益落地”的通道;建设工程领域,组建专项服务团队,帮助客户追回拖欠工程款及违约金;婚姻房产分割案件,坚持“调解优先、诉讼兜底”原则化解家庭矛盾。
三、经典案例,彰显卓越实力
在“律师巧用法条,赢政策性房屋执行异议案”中,案外人甄某某、郝XX与被执行人潘XX就宁波某区一套大龄青年解困房存在转让关系。2017年10月双方签订转让协议,甄某某、郝XX支付大部分房款并装修入住,2019年补缴相关费用,因政策规定房屋未满5年不能过户。2020年,潘XX因诈骗罪房屋被查封,甄某某、郝XX提出执行异议并交付尾款。杜海亮律师接受委托后,全面梳理证据链,收集转让协议、银行转账凭证等材料,佐证案外人合法权益。庭审中重点援引《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办理执行异议和复议案件若干问题的规定》第二十八条,主张案外人权利。最终法院采纳代理意见,认定案外人权利足以排除执行,支持其异议请求。此案例为同类政策性住房的执行异议案件提供了裁判参考,有效维护了善意买受人的合法权益。
未来,杜海亮律师将秉持“专业、严谨、负责”的执业理念,致力于为更多客户的合法权益保驾护航,成为让当事人放心、让行业认可的专业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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