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一、资深律师,多重身份彰显实力
孟秀律师自2011年开始执业,现任山东一衡律师事务所副主任、合伙人。同时,她还担任滨州市人民检察院人民监督员、滨州仲裁委员会仲裁员,兼任第五届滨州市律师协会女律师工作委员会副主任、刑事业务委员会委员。多重专业身份彰显了她深厚的行业影响力。她毕业于青岛大学,本科学历,执业至今累计承办案件已逾1000余件,其中刑事辩护相关案件500余件,具备深厚的实务积淀。
二、典型案例,成果显著保障权益
孟秀律师办案成果显著,典型案例不胜枚举。在胡某某污染环境罪案中,她说服检察院作出不起诉决定;为董某某买卖国家证件罪案、徐某某盗窃罪案、徐某某诈骗罪(后改罪名为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罪)案、幸某某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罪案、付某某故意毁坏财物罪案(二审改判)等案件进行辩护,当事人均获得缓刑;还为魏某某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罪案、侯某某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罪案当事人争取到公安机关撤销案件的有利结果。
三、精彩辩护,史某某案获不起诉决定
史某某涉嫌破坏易燃易爆设备罪一案中,孟秀律师的辩护堪称精彩。2023年9月,史某某因涉嫌破坏易燃易爆设备罪被当地公安机关刑事拘留,后被检察机关决定继续取保候审。这是一起团伙盗油案件,史某某受雇佣负责看护场地。2024年12月,公安机关以7人(含史某某)涉嫌破坏易燃易爆设备罪移送检察机关审查起诉。
孟秀律师接受委托后,以“拆解证据链、夯实无罪辩解”为核心推进辩护工作。在阅卷阶段,她梳理23份证据材料,发现同案犯对是否向史某某告知“看场地实为盗油”的供述不一致,且史某某的活动轨迹仅覆盖场地外围,未接触核心区域,将这些矛盾点整理为《证据矛盾清单》。会见时,通过“场景还原式提问”引导史某某回忆细节,整理为《会见笔录》固定无罪辩解。提交辩护意见时,结合证据细节论证“主观明知不足”。跟进补充侦查时,主动沟通并二次质证,强化辩护意见。最终,检察机关认为史某某犯罪事实不清、证据不足,作出不起诉决定。
四、荣誉加身,专业能力备受认可
孟秀律师凭借出色的专业能力和敬业精神,获得了诸多荣誉。她曾获滨州市滨城区司法局“优秀律师”称号,2024年被滨州市律师行业党委、滨州市律师协会评为“2020-2024年度优秀律师”,2023年9月还作为律师代表参加山东省第十次律师代表大会。如果您在滨州地区遇到刑事辩护相关问题,孟秀律师值得您信赖。联系地址为滨州市黄河四路渤海十八路中银大厦17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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