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根据《民法典》规定,继承开始后,继承人放弃继承的,应当在遗产处理前,以书面形式作出放弃继承的表示;没有表示的,视为接受继承。 受遗赠人应当在知道受遗赠后六十日内,作出接受或者放弃受遗赠的表示;到期没有表示的,视为放弃受遗赠。 所以,对于继承人放弃继承,没有明确的时长限制,关键节点是遗产处理前。而受遗赠人放弃受遗赠有明确的六十日时间限制,自知道受遗赠时起算。
二、继承人放弃继承咋诉讼
若涉及继承人放弃继承引发的诉讼,一般按以下步骤进行。首先,需确定管辖法院,通常是由被继承人死亡时住所地或者主要遗产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 其次,明确原告与被告,主张权利的一方为原告,其他相关继承人等可列为被告。 然后,准备诉讼材料,如起诉状,要写明双方信息、诉讼请求(如确认某继承人放弃继承有效等)及事实理由;还要收集相关证据,比如继承人表明放弃继承的书面声明、证人证言等能证明放弃继承事实的材料。 接着向法院提交材料,缴纳诉讼费,等待法院受理和开庭通知。庭审中,双方围绕争议焦点进行举证、质证和辩论。法院会依据法律和事实作出判决。需注意,继承人放弃继承应在继承开始后、遗产处理前作出表示。
三、继承人放弃继承明确时要什么条件
根据《民法典》规定,继承人放弃继承需满足以下条件: 1.主体合格:必须是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继承人本人作出放弃意思表示。无民事行为能力人和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不能独立放弃,应由其法定代理人代理实施。 2.真实自愿:放弃继承的意思表示必须是继承人真实意愿,不存在受欺诈、胁迫等情形。 3.形式合法:一般应当以书面形式向遗产管理人或者其他继承人表示放弃继承;用口头方式表示放弃,本人承认,或有其他充分证据证明的,也应认定有效。 4.时间恰当:应当在继承开始后、遗产处理前作出放弃表示。遗产处理后再表示放弃的,不再是放弃继承,而是放弃所有权。
当我们明确了继承人放弃继承的时长是多少后,还有一些相关要点值得关注。比如,放弃继承一旦作出,原则上不得随意撤回,若要撤回需经过法院根据具体情况判定。另外,放弃继承必须以书面形式向其他继承人表示,口头方式在有充分证据证明的情况下才可能被认可。在实际操作中,对于放弃继承的声明书是否需要公证也存在疑问。如果您在继承人放弃继承的时长、撤回放弃继承、声明书形式及公证等方面还有更多疑惑,别错过获取专业解答的机会,点击网页底部的“立即咨询”按钮,专业法律人士将为您答疑解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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