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专业背景与职务荣誉
刘学勤律师毕业于华东政法大学,拥有硕士研究生学历,扎实的理论基础为他的法律实践提供了坚实支撑。他现为浙江富奥律师事务所副主任律师,刑事部主任。在法学院毕业后,便一直投身于法律工作。他曾是杭州市婚调委员会成员,曾任杭州市萧山区人民法院诉前ODR婚调员,如今还是杭州市滨江区婚姻家事于传承委员会委员。2021年度,他荣获杭州市滨江区司法局颁发的“业务新秀奖”,还担任杭州市妇联信X维权律师、杭州市滨江区公安分局长河派出所、浦沿派出所、高新派出所派驻公益律师。这些职务和荣誉,充分体现了他在法律领域的专业能力和社会认可度。
广泛的案件处理经验
刘学勤律师在执业期间处理过几百件婚姻家事案件,还有几百件工伤人损、合同纠纷以及刑事案件等各类案件。他待人耐心真诚,工作认真负责,始终秉持着“责任重于泰山”的执业理念,在承办案件过程中,竭尽全力维护每一个当事人的合法权益。无论是家庭纠纷中的情感纠葛,还是刑事案件中的罪与罚,亦或是合同纠纷中的利益博弈,他都能凭借丰富的经验和专业的知识为当事人提供有效的法律解决方案。
巧妙举证破借贷迷局
在“巧妙举证破借贷迷局,代理律师助当事人驳回恶意诉讼”这一案件中,原告陈X以民间借贷纠纷为由将被告李X、刘X诉至法院,要求二者归还借款547961.49元及利息,并承担实现债权的费用。陈X称2014年与李X相识,李X以理财专长劝说其投资,后以购买车辆等为由向其借款,且该款项发生在李X与刘X婚姻存续期间,应属夫妻共同债务。
刘学勤律师接受被告李X的委托参与诉讼。他仔细梳理案件细节后发现,原告与被告李X之间实则存在委托理财关系。2014年11月20日,双方签订《理财协议》,约定陈X出资250万元(后追加50万元)由李X进行股票投资,收益按50%分成。而陈X所主张的“借款”,实际是在理财账户盈利后,双方协商以收益为李X购置车辆及相关配套费用,并非借贷行为。
庭审中,刘学勤律师提出关键抗辩。一方面,指出双方无借贷合意,案涉款项实为理财收益分配;另一方面,强调原告仅依据转账凭证主张借贷关系,未提供有效证据证明借贷合意。同时,刘学勤律师申请调取理财账户流水,虽原告仅提供部分账户流水,但结合协议约定及双方认可的盈利事实,足以形成完整证据链。
法院经审理认为,借贷关系成立需同时具备借贷合意和款项交付两个要件。原告虽证明了款项交付,但未能举证证明与被告李X存在借贷合意,而刘学勤律师方已就款项性质为理财收益分配完成举证责任。最终,法院判决驳回原告的全部诉讼请求,案件受理费、保全费均由原告承担。
在这个案件中,刘学勤律师精准的案件定性能力发挥了重要作用。通过对《理财协议》及交易细节的深度分析,准确识别案件本质为委托理财收益分配纠纷,而非原告主张的民间借贷纠纷,为后续抗辩奠定了核心基础。他还围绕理财协议、账户盈利事实、款项用途等关键节点,组织并提交证据,构建了有效证据链,有力反驳了原告诉求,让法院清晰了解案件事实全貌。最终成功驳回原告恶意诉讼请求,不仅为当事人避免了巨额经济损失,更维护了其名誉和合法财产权益,彰显了法律的公平正义。
刘学勤律师凭借自身的专业素养和丰富经验,在各类案件中都能为当事人提供高质量的法律服务,无论是婚姻家事、刑事辩护还是合同纠纷,他都能以高度的责任感和专业能力,为当事人排忧解难,维护其合法权益。其在法律领域的出色表现,值得同行参考和借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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