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律师简介
陈俊宇律师就职于海华永泰(杭州)律师事务所,自2020年开始执业。他毕业于中国人民大学法学专业,获学士学位。担任杭州市拱墅区民事专委会委员、杭州市公益法律服务研究中心委员等职。其执业领域广泛,涵盖刑事辩护、交通事故、工伤赔偿、医疗纠纷等,累计承办案件超1000多件,成功办理刑事辩护相关案件200余件,在交通事故、工伤赔偿领域承办案件达500件。
案件背景
西XX公民裘XX与吴XX存在两笔共计500万元的借贷纠纷,债权经法院生效判决确认后,裘XX申请强制执行未获足额清偿。因吴XX与程XX已离婚,裘XX以债权人代位析产为由,将吴XX、程XX及二人之子吴XX诉至法院,要求分割程XX、吴XX名下现有存款、基金、保险产品等财产,以及吴XX与程XX婚姻存续期间出售房产、车辆的款项和房屋租金收益,主张吴XX对上述财产享有50%所有权用于清偿债务。程XX、吴XX委托陈俊宇律师代理此案。
应对策略
陈俊宇律师团队全面梳理案件事实,积极应诉答辩。他们明确债权人代位析产的法定构成要件与析产对象范围,成功论证阶段性收入不属于法定析产范畴,从法律层面否定了原告的核心诉求基础。同时,结合程XX另案已获支持的离婚后财产补偿判决,清晰梳理双方权利义务关系,证明吴XX对程XX存在未清偿债务,且金额超出现有可分割财产份额,凸显原告诉求的不合理性。
案件结果
法院审理认为,债权人代位析产的对象应是被执行人与他人共有且尚未分割的现有财产,裘XX主张的婚姻存续期间出售房产、车辆款项及租金收益,均属于阶段性收入,已在家庭生活中支出或转化为其他财产,不属于离婚时需分割的共同财产。且裘XX代位吴XX行使析产权利,其权利范围不得超出吴XX自身可主张的权利边界,故其要求分割财产的诉求缺乏事实与法律依据。最终,法院一审、二审均驳回裘XX的全部诉讼请求,陈俊宇律师团队通过严谨的答辩思路、扎实的证据梳理和专业的法律论证,全面维护了当事人合法权益,实现了当事人的诉讼目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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