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一、执业背景与擅长领域
李佳莹律师自2021年起在黑龙江迪嘉城律师事务所执业,执业证号为1230xxxxxxxxx5310,服务地区为哈尔滨,联系地址位于黑龙江省哈尔滨市南岗区时代广场小区A栋1-3层A-3号商服。她是黑龙江律师协会会员,执业至今累计承办案件已逾数百件。深耕劳动纠纷及刑事辩护领域,成功办理相关案件数百余件,其中劳动争议案件占比约70%,在工伤赔偿、确认劳动关系等细分类型上经验丰富。在刑事辩护领域承办案件达上百件,主要集中在未成年人犯罪(占比约40%),并熟悉劳动方面如职务侵占、挪用资金等关联犯罪的处理。
二、执业理念引领前行
李佳莹律师始终秉持“以敬畏之心对待每个案件,以专业之力践行辩护职责”的执业理念。这一理念贯穿于她处理的每一个案件中,让她在面对复杂的法律问题和当事人的诉求时,能够保持严谨和专业,全力以赴维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
三、典型案例彰显实力
2025年12月,李佳莹律师代理了一起劳动争议案件。本案中,上海某实业有限公司以已离职员工李XX在职期间设立并经营关联公司,导致公司客户流失、预期业务收入受损为由,向劳动仲裁委员会提起仲裁申请,主张李XX赔偿业务收入损失48.2万元,并要求赔偿公司财产(配件)损失及手机维修费合计3907.55元。李XX委托李佳莹律师作为其代理人积极应诉。
接受委托后,李佳莹律师对申请人公司的主张及证据进行深入分析。在仲裁庭审中,她围绕核心要点展开有力抗辩。针对“竞业行为”指控,指出双方未签订竞业限制协议,劳动者合法行为不违法;击破“重大损失”主张,强调申请人证据不足且将经营风险转嫁给劳动者;明确财产损失责任范围,指出申请人无法证明配件交付及损失情况。
四、案件结果令人满意
上海市XX区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充分采纳了李佳莹律师的代理意见。驳回了申请人要求赔偿业务收入损失48.2万元和配件损失3756.55元的请求,仅支持手机维修费100元。最终劳动者仅需承担100元的合理财产损害赔偿责任,成功化解了巨大的法律风险与经济压力。这一案例充分展现了李佳莹律师在面对企业滥用诉权、不当追索时,坚守法律底线、精准把握证据规则、有力维护劳动者合法权益的专业素养与实战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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