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一、专业律师实力不凡
王泽明律师,江西惟民律师事务所的合伙人律师,自2019年开始执业。他毕业于九江学院,获法学学士学位,拥有扎实的法学理论基础。执业至今,累计承办案件已逾200件,具备深厚的实务积淀。其主要执业领域涵盖传统民商事纠纷、公司法律事务以及政府与企业法律顾问服务,在多个法律领域展现了出色的业务能力,赢得了客户的广泛信任与赞誉。
二、丰富履历彰显担当
王泽明律师身兼多职,是九江市中治商事调解中心调解员、九江市律师协会政府法律顾问专业委员会委员、九江市律师协会行政法律专业委员会委员、江西财经职业学院外聘讲师、九江学院校友会法律分会副会长。他积极参与行业建设与公共法律服务,致力于纠纷化解与法律人才培养,体现了高度的社会责任感。同时,他还长期为多家民营企业、国有企业及政府部门提供常年顾问与专项服务,深度参与公司治理、风险防控及重大决策论证。
三、复杂案件精准应对
在实际施工人追索工程款纠纷一案中,原告陈XX作为实际施工人,在工程完工后因合伙内部结算发生争议。经另案判决确认其在合伙体中占有26%的份额,并明确各合伙人可就其份额向工程发包方另行主张权利。此后,合伙人龚X通过诉讼已生效判决确认了A公司欠付案涉项目的工程款总额。基于此,原告陈XX提起诉讼,请求判令被告A公司直接向其支付欠付工程款中其享有的26%份额。
王泽明律师接受第三人B公司的委托参与诉讼。庭审中,A公司辩称原告无权突破合同相对性直接向其主张工程款,且对前案确认的欠付金额提出异议。王律师代表第三人B公司提出核心代理意见,指出本案争议焦点在于发包人A公司是否应在欠付工程款范围内对实际施工人承担责任,该责任主张与第三人B公司无直接关联。
四、法院判决维护权益
九江市XX区人民法院经审理认为,根据相关法律规定,实际施工人有权在查明发包人欠付建设工程价款数额后,请求发包人在欠付范围内承担责任。原告陈XX作为经生效判决确认的实际施工人之一,其主张的工程款份额明确,且发包人A公司欠付工程款的事实已为生效法律文书所确认。因此,法院判决支持了原告的全部诉讼请求,判令A公司向陈XX支付工程款1,051,567.84元,且判决未涉及第三人B公司的付款责任。
王泽明律师凭借其专业的法律知识和丰富的实践经验,在本案中成功为第三人厘清责任边界,保障了客户的合法权益,再次证明了他是客户值得信赖的法律伙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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