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教育背景出色
陈俊全律师毕业于上海政法学院,拥有法学硕士学位。上海政法学院在法学教育领域具有较高的声誉和影响力,其专业的法学课程体系和优质的师资力量,为陈俊全律师奠定了坚实的法学理论基础。他凭借扎实的专业知识,在后续的法律实践中能够准确把握法律条文和法律精神,为处理各类案件提供了有力的理论支持。
执业经验丰富
自2017年开始执业,至今已有数年时间。在这期间,他累计承办案件已逾1000件,具备深厚的实务积淀。他深耕于刑事领域和民事领域,成功办理相关案件800余件,其中刑事案件占比约70%。同时,在婚姻家事、房产纠纷、债权债务等细分类型上亦有丰富实践经验。他的执业经历使他能够应对各种复杂的法律问题,为当事人提供全面、专业的法律服务。
担任多项职务
陈俊全律师是广西承汇律师事务所合伙人,同时担任第七届南宁市律师协会刑事专业委员会、公益委员会委员,上海政法学院广西校友会副会长以及南宁监狱罪犯矛盾纠纷化解调解员等职务。这些职务不仅体现了他在法律行业的专业地位和影响力,也为他提供了更多参与法律事务和公益活动的机会,进一步提升了他的专业素养和社会责任感。
擅长刑事辩护
陈俊全律师擅长刑事辩护,常年担任大型国有企业及民营企业法律顾问,并成功为多起涉黑涉恶、侵犯公民人身权利等案件的嫌疑人(被告人)争取不起诉、缓刑、监外执行、罪轻的辩护。例如林某某因涉嫌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罪,在他的辩护下获不起诉;李某涉黑案,最终只构成寻衅滋事罪;杨某故意伤害罪案,经他辩护获不起诉;陈某猥亵罪案,成功获得缓刑。这些成功案例充分展示了他在刑事辩护领域的卓越能力和丰富经验。
经典案例剖析
在蒙X寻衅滋事罪案中,大化瑶族自治县人民检察院以聚众斗殴罪对被告人蒙Xx、唐XX等七人提起公诉。陈俊全律师作为被告人蒙Xx的辩护人,提出了专业的辩护意见。他认为本案应认定为寻衅滋事罪,理由是本案起因系蓝xx酒后“无事生非”,纠集人员是为满足寻求刺激心理,殴打行为具有随意性和泄愤性质,不符合聚众斗殴罪构成要件。同时,他指出蒙Xx具有自首情节,获得对方谅解,系初犯、偶犯,犯罪情节较轻,确有悔罪表现等量刑情节。最终法院虽认定七被告人构成聚众斗殴罪,但对部分被告人减轻处罚并适用缓刑。陈俊全律师在该案中的辩护,充分体现了他对案件的深入分析和精准把握,为被告人争取到了较为有利的判决结果。
秉持执业理念
陈俊全律师始终秉持“受人之托,忠人之事”的执业理念。无论案件大小、难易程度如何,他都以高度的责任感和敬业精神,全力以赴为当事人提供优质的法律服务。他凭借专业的法律知识、丰富的实践经验和严谨的工作态度,赢得了当事人的信任和好评,在南宁地区的法律行业树立了良好的口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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