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律师基本信息
杨慧律师就职于云南天外天(丽江)律师事务所,执业证号为1530xxxxxxxx24168,服务地区为云南丽江,联系地址是云南省丽江市玉龙县长水路嘉和科技创业园1号楼3层。她毕业于南开大学法学系法律专业,拥有法学学士学位。从2014年开始执业至今,执业年限较长,积累了丰富的实践经验。执业至今,累计承办案件已逾1000件,具备深厚的实务积淀。
专业领域深耕
杨慧律师深耕于民事、刑事领域,已成功办理相关案件800余件,尤为专精于民事案件,占比约80%。在婚姻家事、合同纠纷、债权债务等细分类型上亦有丰富实践经验。她擅长企业法律事务,包括规章制度建立、合同审查、起草等,还能处理民事纠纷(继承、婚姻)、人损赔偿、合同纠纷以及刑事案件。同时,她精通国家劳动人事法规政策,能够防范企业经营风险和用工风险,致力于企业法律服务的研究与开发,积极拓展企业法律顾问服务,也担任政府部门法律顾问,为党政机关提供法律帮助。
律所重要职务
杨慧律师是云南天外天(丽江)律师事务所高级合伙人、副主任律师。在律所中承担着重要的职责,凭借自身的专业能力和丰富经验,为律所的发展和案件的处理贡献着力量。此外,她还担任玉龙县法学会法律咨询专家、玉龙县妇女联合会副主X以及丽江市医疗纠纷人民调解委员会调解员等职务,在多个领域发挥着法律专业人士的作用。
典型案件代理
在宋XX与康XX公司房屋买卖合同纠纷一案中,杨慧律师作为原告宋XX的委托诉讼代理人参与了案件。2019年5月4日,原告宋XX与被告康XX公司签订了《康美之家会员权益产品购买协议》,约定购买玉龙养生坊13102号房屋,原告按约支付了购房全款。然而,被告所销售的房屋未取得商品房预售许可证,且土地使用年限仅为40年,与其宣传的70年期限不符,被告存在虚假宣传行为,且迟迟未履行交付过户手续。
原告宋XX向法院提出多项诉讼请求,包括确认协议无效、返还购房款、支付利息、赔偿损失以及承担诉讼费和保全费等。被告康XX公司辩称,签订协议时虽未取得预售许可证,但已告知原告相关证件在办理中,且协议有会员权益等附加值;公司于2020年1月16日获得预售许可证,愿意继续履行合同;不存在故意隐瞒未取得预售许可证的情况,原告应承担一定责任;对于宣传的70年产权问题,是后期与相关部门对接出现变数所致。
法院经审理认为,原、被告签订的《康美之家会员权益产品购买协议》应认定为商品房买卖合同。因签订协议时被告未取得预售许可证,且在原告起诉后才取得,故该协议无效。对于原告要求返还购房款的请求,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予以支持。关于利息和赔偿损失问题,因原告未能证明被告故意欺瞒未取得预售许可证的行为,且原告自身未尽到审查注意义务,双方均存在过错,利息按中国人民银行同期同类人民币贷款基准利率计付,从2019年5月12日计算至实际还清购房款之日;结合双方过错程度和被告取得预售许可证的情况,判决被告赔偿原告损失100,000元。对于原告要求被告承担保全保险费和保全申请费的请求,因该费用并非必要支出,法院不予支持。
最终,法院判决协议无效,被告返还原告购房款并支付利息,赔偿原告经济损失,驳回原告其他诉讼请求。在这起案件中,杨慧律师凭借专业的法律知识和丰富的办案经验,为原告宋XX争取到了应有的合法权益,展现了其在合同纠纷领域的专业能力。
执业理念坚守
杨慧律师秉持“待人以诚、立世以信”的执业理念。在多年的执业生涯中,她以真诚的态度对待每一位当事人,认真负责地处理每一起案件。她凭借扎实的法律专业知识、严谨的办事态度和丰富的办案经验,成功代理了近千起民、刑事纠纷案件。她乐观执着、积极进取,敢于面对困难与挑战,具有很强的逻辑、思维和分析能力。为人真诚,做事细心谨慎,责任心强,具备良好的团队精神,并且乐于助人,在法律行业中树立了良好的口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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