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一、专业资质与多元身份加持
刘苗律师毕业于湖南工业大学,获得法学学士学位。现执业于湖南金州(株洲)律师事务所,执业证号为1430xxxxxxxxx1160。他不仅拥有多年法律实务经验,还身兼湖南省应用法学研究会理事、株洲市理论宣讲人才库成员、株洲市天元区法理斗争支援排法理宣传员等多重身份,这使其具备了精深的专业理论素养、敏锐的司法实践洞察力和强烈的社会责任感。执业至今,他累计办案数百余件,为各类当事人解决了诸多法律难题。
二、复杂事故案件背景
这起“二次事故”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案发生在株洲市某大桥。行人魏XX横穿桥面,被醉酒且超速驾驶的曾X撞击倒地,之后康XX驾车经过,因夜间光线、前车遮挡等因素未能及时发现躺卧在行车道上的魏XX,车辆与其接触并拖行一段距离后停止,魏XX当场死亡。经交警部门认定,曾X负主要责任,康XX与死者魏XX负次要责任。死者近亲属将曾X、康XX以及双方车辆的保险公司一并诉至法院,索赔各项损失共计X5万余元。曾X因醉驾商业三者险面临免责风险,而康XX在人寿财险公司投保了交强险及100万元商业三者险。原告方主张的责任划分比例对康XX极为不利。
三、律师策略与积极抗辩
刘苗律师作为康XX的代理律师,采取了一系列有效的策略。首先,“切割”策略,明确指出康XX属于典型的“未尽到高度注意义务”的过失,与曾X的“主动违法”过错在性质与程度上有根本区别,为争取更合理的责任比例奠定法理基础。其次,围绕事故认定书及案件事实进行多维度抗辩,驳斥对方保险公司主张康XX承担不超过10%责任的极端观点。最后,聚焦“风险隔离”核心目标,确保康XX的赔偿责任完全落在其保险保障范围之内。
四、显著成果与律师价值体现
最终法院采纳了刘苗律师团队的合理意见,判决原告总损失为90万余元,两车交强险先行赔付22万元后,剩余损失按责分担。曾X承担60%,康XX承担20%,死者自行承担20%。康XX需承担的赔偿金额为13万余元,未超过其商业三者险限额,该笔赔偿金全部由保险公司支付,康XX个人无需支付任何赔偿款项,同时成功驳回了原告对康XX的其他不合理诉求。这一案例充分体现了刘苗律师在复杂侵权纠纷中的定分止争价值,也展现了他为当事人追求合法利益最大化的执业理念。他的客户群体广泛,包括面临重大刑事案件指控的企业与个人,以及处理婚姻家事、合同债务等民商事纠纷的当事人,都能在他这里得到专业、有温度的法律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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