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执业经历丰富
杨慧律师毕业于东北林业大学法学专业,拥有法学学士学位。她自2012年起至云南泰联律师事务所执业,积累了一定的实务经验。2019年底,她合伙创设了云南天外天(丽江)律师事务所,并担任副主任一职。截至目前,她已拥有多年的执业经验,自2014年正式执业以来,承办案件数量众多,累计承办案件已逾1000件,在民事、刑事领域都有深厚的实务积淀。
专业领域广泛
杨慧律师的专业方向较为广泛,深耕于民事、刑事领域。在民事领域,她尤为专精,已成功办理相关案件800余件,占比约80%。具体细分类型上,在婚姻家事、合同纠纷、债权债务等方面均有丰富的实践经验。此外,她还擅长企业法律事务,包括为企业建立规章制度、进行合同审查与起草等。同时,她精通国家劳动人事法规政策,能够帮助企业防范经营风险和用工风险,致力于企业法律服务的研究与开发,积极拓展企业法律顾问服务。并且,她积极响应国家政策,担任政府部门法律顾问,为党政机关提供法律帮助。
担任多项职务
杨慧律师在行业内担任着多项重要职务。她是云南天外天(丽江)律师事务所高级合伙人、副主任律师,凭借自身的专业能力和丰富经验,在律所中发挥着重要作用。同时,她还是玉龙县法学会法律咨询专家,为当地的法学研究和法律实践提供专业的咨询意见。此外,她担任玉龙县妇女联合会副主X,积极维护妇女的合法权益。并且,她还是丽江市医疗纠纷人民调解委员会调解员,参与医疗纠纷的调解工作,为解决社会矛盾贡献力量。
秉持执业理念
杨慧律师秉持“待人以诚、立世以信”的执业理念。在执业过程中,她凭借扎实的法律专业知识、认真负责的办事态度和丰富的办案经验,成功代理了近千起民、刑事纠纷案件。她秉性乐观执着,积极进取,敢于面对困难与挑战,具有很强的逻辑、思维、分析能力。为人真诚,做事细心谨慎,责任心强,具有良好的团队精神,并且乐于助人,这些品质使她在客户和同行中赢得了良好的口碑。
处理房屋买卖合同纠纷
在宋XX与康XX公司房屋买卖合同纠纷一案中,杨慧律师展现了出色的专业能力。原告宋XX因购买位于玉龙县的康美健康小镇玉龙养生坊的商品房,与被告康XX公司多次协商后,于2019年5月4日签订了《康美之家会员权益产品购买协议》,并支付了购房全款。然而,被告迟迟未履行交付过户手续,经原告了解,被告所销售的房屋未取得商品房预售许可证,且土地使用年限与宣传不符,存在虚假宣传。原告多次交涉无果后,向法院提起诉讼。
杨慧律师作为原告的特别授权代理人参与了此案。在诉讼过程中,被告辩称在签订协议时虽未取得预售许可证,但已告知原告相关证件在办理中,且协议还包含会员权益服务,具有一定附加值。被告还称在2020年1月16日获得了项目预售许可证,而原告在2020年1月9日就提起了诉讼,认为合同效力认定存在争议,愿意继续履行合同。同时,被告认为自己不存在故意隐瞒未取得预售许可证的情况,原告也应承担一定责任,且已付房款一倍的赔偿过高。
法院经审理认为,原、被告签订的《康美之家会员权益产品购买协议》具备商品房买卖合同的主要内容,且被告已收受购房款,应认定为商品房买卖合同。根据相关法律规定,出卖人未取得商品房预售许可证明,与买受人订立的商品房预售合同,应当认定无效,被告在原告起诉后才取得预售许可证明,故该协议应认定无效。对于原告要求返还购房款的请求,法院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的规定予以支持。对于原告要求支付利息及赔偿已付购房款一倍损失的请求,法院认为原告未能证明被告存在故意欺瞒行为,且原告自身也有审查注意义务,双方对协议无效均存在过错,利息损失按照中国人民银行同期同类人民币贷款基准利率计付,综合考虑各种因素,判定被告赔偿原告损失100,000元。对于原告要求被告承担保全保险费和保全申请费的请求,因该费用不是本案必要支出,法院不予支持。最终,法院判决原告与被告签订的协议无效,被告返还购房款并支付利息,赔偿原告经济损失,驳回原告的其他诉讼请求。这一案例充分体现了杨慧律师在处理合同纠纷案件时的专业素养和能力,为当事人争取到了合理的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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