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婚姻存续期间一方贷款是否属于共同债务需根据具体情形认定。依据民法典及相关司法解释,夫妻共同债务包括三种情形。一是基于夫妻双方共同意思表示所负债务,如双方共同签字或一方签字后另一方追认。二是一方以个人名义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债务,即使另一方未参与或知晓,仍属共同债务。三是一方以个人名义所负债务超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但用于夫妻共同生活共同生产经营的,亦属共同债务。若一方贷款系用于个人挥霍赌博等非家庭用途且无双方共同意思表示,则为个人债务。认定时需结合债务形成的意思表示及实际用途综合判断,债权人主张共同债务的需承担相应举证责任。
二、婚姻存续时一方父母购房归属是谁
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一方父母购房的归属需结合出资情况产权登记及约定综合判断依据民法典及相关司法解释若一方父母全额出资购房产权登记在出资人子女名下且无明确约定赠与双方的应认定为该子女的个人财产若一方父母全额出资产权登记在夫妻双方名下或明确约定赠与双方的视为对夫妻双方的赠与属夫妻共同财产若一方父母部分出资如支付首付款婚后夫妻共同还贷产权登记在出资人子女名下该房屋一般认定为夫妻共同财产但父母出资部分可视为对其子女的个人赠与离婚时分割共同财产时应考虑该出资贡献总之约定优先无约定则根据登记及出资情况判断归属
三、婚姻存续时一方患病由谁来照顾
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夫妻双方依据民法典规定负有相互扶养的义务。一方患病需要照顾时,另一方应当承担生活照料、经济供养等扶养责任。若另一方拒不履行该义务,患病一方有权要求其支付扶养费,必要时可通过诉讼途径维护自身合法权益。此外,若存在成年子女,子女对父母亦负有赡养义务,但夫妻间的相互扶养义务是婚姻关系的法定义务,具有优先性和强制性,另一方不得拒绝履行照顾患病配偶的责任。
在探讨婚姻存续时一方贷款是否属共同债务的问题后,还有一些相关情况值得关注。若该贷款被认定为共同债务,那么在偿还债务时,双方的偿还比例如何确定呢?另外,如果在离婚后才发现一方在婚姻存续期间有未被知晓的贷款,这又该如何处理呢?这些都是与判定贷款是否为共同债务紧密相关的问题。婚姻中的财务问题复杂且重要,任何一个细节都可能影响到双方的权益。如果您对婚姻存续期间贷款债务的判定、偿还比例、后续处理等还有疑问,别错过获取专业解答的机会,点击网页底部的“立即咨询”按钮,专业人士会为您详细解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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