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夫妻离婚后,共同债务可以约定由一方承担。此约定对内有效,即夫妻双方之间具有约束力。
但根据《民法典》规定,该约定不能对抗债权人。也就是说,债权人仍有权要求夫妻双方共同承担债务,除非债权人明知该债务已约定由一方承担。
比如,夫妻双方协议离婚时约定债务归一方偿还,而债权人不知此约定,那么债权人仍可要求另一方承担还款责任。承担后,该方有权依据离婚协议向另一方追偿。所以,夫妻离婚时对于共同债务的承担约定要谨慎,既要考虑双方内部权益,也要顾及对债权人权益的影响,避免日后产生纠纷。
二、夫妻离婚后彼此之间的债务怎么解决
夫妻离婚时,债务的解决需区分情况。若为夫妻共同债务,应以夫妻共同财产偿还,不足部分双方协商分担,协商不成由法院判决。共同债务一般指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为家庭日常生活等所负债务。
若为一方个人债务,则由其自行承担。个人债务包括一方婚前债务、婚后与家庭生活无关的债务等。
判断债务性质很关键。债权人就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夫妻一方以个人名义所负债务主张权利的,一般按夫妻共同债务处理,但能证明为个人债务的除外。离婚时,双方可对债务承担进行约定,但该约定不能对抗债权人,债权人仍有权要求夫妻双方承担还款责任,除非其同意债务仅由一方承担。
三、夫妻离婚后,房子究竟归谁拥有
这要视具体情况而定。若房子是夫妻一方在婚前购买,且登记在其名下,一般归该方个人所有。若是婚后购买,即便只登记在一方名下,若无特殊约定,通常属于夫妻共同财产,离婚时双方可协商分割,协商不成由法院按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原则判决。比如一方父母出资购买且明确只赠与己方子女的,登记在该子女名下,可认定为个人财产。还有婚后双方共同还贷,房产登记在一方名下的,房屋归登记方,但要对另一方还贷及增值部分予以补偿。总之,关键在于购房时间、出资情况及产权登记等因素,需综合判断。
当探讨夫妻离婚后共同债务可否由一方承担时,除了这个问题,与之紧密相关的还有债务承担约定的对外效力。即便夫妻双方约定共同债务由一方承担,但这一约定通常不能对抗善意债权人,债权人仍有权要求双方共同偿还。另外,债务承担方承担了超过自己份额的债务后,有权向另一方进行追偿。在面对复杂的夫妻共同债务问题时,你是否还有许多疑问,比如具体的追偿程序是怎样的。如果您想深入了解夫妻共同债务承担的更多法律细节,别错过获取专业解答的机会,赶快点击网页底部的“立即咨询”按钮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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