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一、第一顺序继承先由配偶还是子女决定吗
不是由配偶或子女决定。在法定继承中,配偶、子女、父母同为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开始后,由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没有先后之分。各继承人在继承遗产时,一般应均等分配。 不过,存在一些特殊情况。对生活有特殊困难又缺乏劳动能力的继承人,分配遗产时,应当予以照顾;对被继承人尽了主要扶养义务或者与被继承人共同生活的继承人,分配遗产时,可以多分;有扶养能力和有扶养条件的继承人,不尽扶养义务的,分配遗产时,应当不分或者少分。若继承人协商同意,也可以不均等分配。
二、第一顺序继承人部分死亡应怎样解决
第一顺序继承人包括配偶、子女、父母。若部分继承人死亡,分以下情况处理: 若该继承人是被继承人的子女,其子女可代位继承。即被继承人的子女先于被继承人死亡的,由被继承人的子女的直系晚辈血亲代位继承。 若该继承人是被继承人的父母,此部分不存在特殊继承方式。 若该继承人是被继承人的配偶,其依法继承相应份额,之后其继承所得作为夫妻共同财产,由其与配偶分割,再按其个人财产依法继承。最终,由剩余的第一顺序继承人按法定继承,均等分配被继承人遗产,但生活有特殊困难又缺乏劳动能力的继承人,分配遗产时,应当予以照顾。对被继承人尽了主要扶养义务或者与被继承人共同生活的继承人,分配遗产时,可以多分。有扶养能力和有扶养条件的继承人,不尽扶养义务的,分配遗产时,应当不分或者少分。继承人协商同意的,也可以不均等。
三、第一顺序继承人之间怎样分配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继承编规定,第一顺序继承人包括配偶、子女(含婚生、非婚生、养子女、有扶养关系继子女)、父母(含生父母、养父母、有扶养关系继父母)。 分配规则如下: 1.一般均等原则:同一顺序继承人继承遗产的份额,通常应当均等。 2.特殊调整情形: 对生活有特殊困难且缺乏劳动能力的继承人,应当予以照顾; 对被继承人尽了主要扶养义务(如长期照料、承担主要生活费用)或与被继承人共同生活的继承人,可多分; 有扶养能力和条件却不尽扶养义务的继承人,应当不分或少分; 3.协商优先:继承人之间协商一致的,可突破均等原则,自由约定分配比例。 继承开始后,遗产由第一顺序继承人优先继承,第二顺序继承人(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不参与分配。 以上规则需结合具体案情(如继承人扶养情况、遗产性质等)综合适用。
当探讨第一顺序继承先由配偶还是子女决定吗这个问题时,其实还有相关的拓展情况。在实际继承中,第一顺序继承人中的配偶、子女、父母是平等的继承主体,一般是均等分配遗产,但存在特殊情况。比如对生活有特殊困难又缺乏劳动能力的继承人,分配遗产时,应当予以照顾。若有继承人对被继承人尽了主要扶养义务或者与被继承人共同生活的,分配遗产时,可以多分。要是你对第一顺序继承人的份额分配、特殊情况的判定等还有疑问,别错过获取专业解答的机会,点击网页底部的“立即咨询”按钮,让专业法律人士为你答疑解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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