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根据《民法典》第1085条及相关司法解释,离婚后男方拒付抚养费的,直接抚养子女的女方或子女本人有权向法院起诉主张抚养费给付义务。 法律依据:父母对未成年子女的抚养义务系法定义务,离婚后不直接抚养方应按约定或判决负担抚养费。男方拒不履行的,属于违约或违法,权利人可通过诉讼救济。 救济路径: 1.协议离婚:持离婚协议、子女身份证明等向法院起诉,请求判令男方按协议支付抚养费; 2.诉讼离婚:若已有生效判决书/调解书,可直接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无需另行起诉; 3.证据准备:需提交离婚协议、生效裁判文书、子女实际开销凭证等,证明抚养费约定及男方违约事实。 诉讼请求:可主张拖欠的抚养费及后续应付金额,法院通常会支持合理诉求。若男方仍拒不履行生效判决,法院可采取查封财产、划拨存款等强制执行措施。 综上,起诉是合法且有效的救济方式,建议及时通过法律途径维护子女权益。
二、离婚后男方送女方金条怎么算
离婚后男方送女方金条的性质需结合具体情形分析: 1.若为离婚后男方主动赠与 根据《民法典》第657条(赠与合同定义)、第658条(任意撤销权限制),若男方以明确意思表示将金条无偿赠与女方,且已实际交付(动产所有权转移以交付为要件),则赠与合同生效,金条归女方个人所有。除非存在法定撤销情形(如女方严重侵害男方或其近亲属合法权益、不履行赠与所附义务等,见《民法典》第663条),否则男方无权要求返还。 2.若金条系离婚时未分割的夫妻共同财产 若金条本属离婚时遗漏的夫妻共同财产,男方“赠送”行为可能因无权处分而无效。此时女方需与男方协商重新分割,或诉至法院请求分割该共同财产(时效为3年,自发现之日起算,见《民法典》婚姻家庭编解释一第83条)。 核心结论:若为离婚后男方自愿、无偿赠与且已交付,金条为女方个人财产;若属未分割共同财产,则需按共同财产处理。建议保留赠与合意的证据(如聊天记录、交付凭证)以明确性质。 (字数:约280字)
三、离婚后男方单身带孩子要怎么做
离婚后男方作为直接抚养人,需从以下法律维度履行职责并维护权益: 1.抚养费追索:若女方未依离婚协议/判决支付抚养费(含生活费、教育费、医疗费),可凭生效文书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协商不成的,可诉请法院调整金额(如因孩子实际需求增加)。 2.探视权配合与限制:应协助女方行使法定探视权,但女方探视有损孩子身心健康时,可向法院申请中止探视(需举证如家暴、教唆不良行为等),情形消失后恢复。 3.监护职责履行:涉及孩子重大事项(转学、手术、大额支出等),需与女方协商(双方均为法定监护人),不得单方决定;妥善管理孩子名下财产(如离婚协议约定的赠与财产),禁止擅自处分。 4.权益保障:凭离婚证明办理孩子户口迁移、入学等手续;若女方主张变更抚养权,可举证自身抚养优势(稳定收入、适宜环境)抗辩,法院以“最有利于未成年子女”为裁判原则。 建议保留抚养费支付记录、探视沟通凭证等证据,遇纠纷可向法院提起抚养费纠纷、监护权纠纷之诉,或申请调解。
当探讨离婚后男方拒付抚养费能起诉不这个问题时,其实还关联着其他重要方面。比如起诉成功后,抚养费的具体执行方式,如果男方依旧拒不支付,法院会采取怎样的强制措施。另外,随着孩子成长,生活、教育等费用增加,能否要求增加抚养费也是常见疑问。若你在面对离婚后男方拒付抚养费的情况时,对起诉流程、后续执行以及抚养费调整等问题存在困惑,不要让难题困扰自己。点击网页底部的“立即咨询”按钮,专业法律人士会为你提供精准解答和有效建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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